Re: [[問]] 兼課.代理.代課

看板studyteacher (實習教師)作者 (nari900916)時間12年前 (2013/09/18 22:1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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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2條 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 一、兼任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 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 二、代課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三、代理教師:係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52.123

09/18 22:36, , 1F
這個才是正解
09/18 22:36, 1F

09/22 08:37, , 2F
請參考林昭仁的論文,裡面有詳細解答喔!
09/22 08:37, 2F
文章代碼(AID): #1IERQ7Zf (study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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