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高中公民請益

看板studyteacher (實習教師)作者 (♪)時間12年前 (2013/09/24 21: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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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如果單純就對學生的教學而言(囫圇吞棗式教學) 就簡單的跟學生說 只要在學校裡面發生性騷擾的事件時,一律選性別平等「教育」法。 但實際上就法律的規定而言呢,本題標準答案應該是性騷擾防治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規定很有趣 該法第2條第7款,對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的定義如下: 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 他方為學生者。 有發現了嗎?如果校外人士,甚至是學校從外面請來的水電工 在學校裡面對學生毛手毛腳,根本就不符合此一規定的要件。 (老師對老師、校長對老師、職員對老師...等,也不構成) 只能說當初的立法者思考不夠周密; 又或者說,對於校園的性騷擾防治, 其實只要透過修正原本就有的性騷擾防治法即可, 實際上並無必要另外設立一個疊床架屋的法規。 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訂立,大概在考試上有價值吧... ※ 引述《byka (嚴禁搞笑....(噓))》之銘言: : 在某校高一考題上面看到這題 : 想請教一下 : 26.校園性騷擾事件時有所聞,日前爆發某林姓男學生在校園廁所內遭校外不明 : 人士毛手毛腳,引發學生驚恐。請問受害的林姓學生可依何種法律讓加害人受到制裁?  : (A)性騷擾防治法 (B)性別平等教育法 (C)性別工作平等法 (D)教育基本法。 : 答案給B : 但我記得之前去聽研習的時候 : 有提到 : 性別平等教育法裡頭性騷擾部分有提到適用對象 : 一方為學校教職員工生、另一方為學生時 : 這一題是說校外不明人士 並非教職員工生 : 麻煩有公民老師可以幫忙解答一下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67.17 ※ 編輯: peterkuo 來自: 122.117.67.17 (09/24 21:38) ※ 編輯: peterkuo 來自: 122.117.67.17 (09/24 21:39) ※ 編輯: peterkuo 來自: 122.117.67.17 (09/24 22:51) ※ 編輯: peterkuo 來自: 122.117.67.17 (09/24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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