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令人錯愕的代課經驗

看板studyteacher (實習教師)作者 (安靜)時間12年前 (2014/03/29 22:36), 編輯推噓3(5210)
留言17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piece4 (april)》之銘言: sorry,文長恕刪。 這位伙伴,您辛苦了! 我現在回應可能會讓一些人反彈,但還是要說 因為這是事實。 一、就法而言: 真的要請假超過三個月,且透過招考程序來招考才能算月薪 敝校就有一位老師也是這樣,因某些因素而請長假(這不贅述) 教務處方面就要趕快找老師代該班的課務(擔任導師) 不過沒有透過招考程序,代了兩到三個月 最後也是算鐘點。但是現在的代理,一代可以代三年(這句話...有聽懂?) ^^^^^^^^^^^^^^^^^^^^^^^^^^^^^^ 這種情況最常發生在請產假、安胎假、育嬰假 而且請假的老師回來,代課老師馬上就必須閃人 所以就校方而言,沒有犯法的地方 最大的不該就是沒有先跟當事人說清楚是月薪、日薪或是鐘點 二、就情而言: 您已經幫學校解決了很大的問題。辛苦您了 就您的文字看來,這主任真的有點小心眼!但他說的別校的問題 的確有可能!因為其他學校都是有可能打電話相互詢問 但如果主任或其他長官因為這樣而給你的評價不高 那他在其他主任(他校)的眼中評價應該也不高 所以您也別太擔心。考試在即,先好好準備考試 另外給個小建議,假設當時教學組長告訴您划不來的時候 您應該就直接說這樣自己會有經濟壓力(也必須留後路給自己) 真的要走!我會建議提早一週到兩週告知校方。 讓教學組長可以有時間找人(也是鐘點,也不會有招考的問題) 這樣對您、對校方都是比較好的方式 最後,透露一下: 從教育局裡面秘書聽來的,今年缺真的很多 各位伙伴,請把握這次機會 加油!「今年沒考上,就不要當老師了!」(要有這種想法!!) 祝 各位金榜題名 by 小小雜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5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396103817.A.7A2.html

03/29 22:55, , 1F
smallh大,會離開是因為主任直接告訴我做到當天就好
03/29 22:55, 1F

03/29 22:57, , 2F
另外我不知道用月薪騙我來再用算日新是合理讓我選擇接受
03/29 22:57, 2F

03/29 22:58, , 3F
最後改成鐘點讓我選擇繼續教或是做到這個月
03/29 22:58, 3F

03/29 23:00, , 4F
會讓我覺得學校對於聘任代課老師不是很在意
03/29 23:00, 4F

03/29 23:01, , 5F
謝謝smallh大的回應
03/29 23:01, 5F

03/30 12:03, , 6F
1代三年只有少數特例 缺証或偏鄉居多
03/30 12:03, 6F

03/30 22:01, , 7F
恩 想噓 當然就噓 理由:不跟你說
03/30 22:01, 7F

03/30 23:29, , 8F
關鍵 要看清楚簡章跟公告再決定報名 才不會吃虧
03/30 23:29, 8F

03/31 00:00, , 9F
你做到當天就好是代理原因消滅還是他叫你自願離職?不過現在
03/31 00:00, 9F

03/31 00:01, , 10F
先放下這檔事,專心準備考試吧……(茶)
03/31 00:01, 10F

03/31 09:15, , 11F
學校當然不會說是月薪或日薪,怕招不到老師,一個推一個
03/31 09:15, 11F

03/31 09:16, , 12F
,洗一個算一個,爛透了。
03/31 09:16, 12F

03/31 16:58, , 13F
哥認為這已經達到詐欺罪的構成要件了
03/31 16:58, 13F

03/31 17:01, , 14F
所以就法而言,教務主任或者組長的行為是可以被追究責任的
03/31 17:01, 14F

04/01 09:35, , 15F
醬子啊~
04/01 09:35, 15F

04/02 17:06, , 16F
有時候,簡章或公告,都是表面而已,有的按照簡章走
04/02 17:06, 16F

04/02 17:06, , 17F
有的會私底下變來變去
04/02 17:06, 17F
文章代碼(AID): #1JDjg9UY (study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JDjg9UY (study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