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代理教師不能提早申請部分產前假(桃園縣)
最近心情很低落
我是一位懷孕中的代理教師(帶班)
因為預產期在六月下旬
因此打算在六月請假
以利學校課務安排
但我原以為除了有產前假6天(代理教師同約聘人員只有6天)
另外還可以提早申請部分分娩假
結果詢問後的回覆是
"桃園縣"不行
因為約聘人員雖然有42天的分娩假
但並不能提早申請
(教師請假條例中則多了"若有需要,可以提早申請部分分娩假,以21天為限")
但因為台北市、新北市等縣市在分娩假部分是可以等同正式教師辦理
結果再次詢問
縣府回應如下
"如本縣所屬各級學校針對相同個案有不同處置作業,本於主管機關之立場將責成學校檢
討。"
完全沒有想回覆為什麼別縣市可以,但桃園縣不行...
最後再度寫信詢問教育部相關機構(國教署)
得到的就是代理教師請假疑義由各主管行政教育機關秉權責核
雖然知道再多問也是同樣的回應
但我個人覺得這是很不合理的
提早申請 整個分娩假日數並不會有所影響
但為什麼不同縣市的做法是不一樣的
有懷孕的代理老師也遇過類似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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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30.21.20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396424411.A.CA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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