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薪] 新北市代理教師敘薪案停止訴願程序

看板studyteacher (實習教師)作者 (nari900916)時間6年前 (2019/08/12 18:56), 6年前編輯推噓42(4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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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明本案之前的處理狀況: 106學年度本人提出全國第1件質疑代理教師敘薪不採計職前年資違憲的行政訴訟案件 目前第2審已上訴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依行政訴訟法每審處理期限半年的規定 應該在今年11月會有結果 107學年度我收到敘薪通知後仍以相關規定違憲為理由提出訴願 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上週依訴願法第86條決定: 為避免訴願會與法院對同1法令是否違憲見解不一致 本案於106學年度敘薪案法院判決確定前停止訴願程序 (意思就是等法院判決確定後再依法院見解處理) 8月底開學後又要開始進行108學年度的敘薪作業了 新北市的代理教師若符合有合格教師證+有職前年資2項條件 請務必在收到敘薪通知後30天內提出訴願 (30天以市政府收件時間為準 非以郵戳為憑) 並於提出訴願時同時申請停止訴願程序 基於平等原則訴願會都會比照辦理(停止程序等法院判決確定再處理) 若11月法院判決確定新北市自行訂定的代理教師敘薪基準表違憲 所有有提出訴願的老師都可依法院見解採計職前年資提敘 並追朔到108學年度起聘日生效 如果第2審法院仍認為不違憲的話也沒關係 我會聲請大法官解釋 大家也不必撤回訴願 各校人事主任處理2000件訴願答辯書處理到煩 (新北市訴願會1年受理案件約1400件 我希望今年能收集2000件訴願書癱瘓新北市訴願會) 就會建議教育局廢止相關規定了 ps.訴願書範本下載網址 https://www.dropbox.com/s/2540kb40c8vfm61/108.zip?dl=0 進入該網址後點選右上角下載按鈕就可以下載Word檔 訴願書郵寄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 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收 請注意30天的期限是以市府收件日期為準 不是以郵戳為憑 建議最晚在收到敘薪通知後20天左右寄出比較保險 其他縣市可以把訴願書中引用的新北市自治法規改為其他縣市的自治法規 但原處分機關會如何答辯我無法預測 (至少這份訴願書新北市所有會引用的法規都被我解釋成違憲了) 其他縣市敘薪通知如果是以學校名義或教育局名義核發-->請寄縣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 以縣市政府名義核發-->寄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教育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81.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565607378.A.A1B.html

08/12 19:35, 6年前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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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9:39, 6年前 , 2F
有錢的六都學那些窮縣市不採計年資,不聘滿一年真的很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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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9:39, 6年前 , 3F
台中第一年就跟上,桃園第二年跟上,其他四都都在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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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9:48, 6年前 , 4F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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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9:59, 6年前 , 5F
哪裡有代理會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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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0:02, 6年前 , 6F
推,你超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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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0:33, 6年前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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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0:58, 6年前 , 8F
縣市政府帶頭壓榨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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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1:11, 6年前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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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1:59, 6年前 , 10F
棒,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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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2:00, 6年前 , 11F
跳舞支持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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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2:45, 6年前 , 12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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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2:49, 6年前 , 13F
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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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3:18, 6年前 , 14F
二樓 臺北市有採計年資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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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3:42, 6年前 , 15F
樓上,國小國中都有採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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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5:52, 6年前 , 16F
在台北市立學校代理有合格教師證都可以敘薪!
08/13 05:52, 16F

08/13 06:44, 6年前 , 17F
那勞工到別的公司上班也要採計職前年資?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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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6:45, 6年前 , 18F
這就只是一個規定,有甚違憲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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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6:56, 6年前 , 19F
其實政府也可以一律不採計,採計的算福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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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7:15, 6年前 , 20F
至少公立學校要採計吧 公立學校老師的雇主不都是政府嗎 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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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7:15, 6年前 , 21F
私人企業不一樣 別那麼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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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8:21, 6年前 , 22F
高雄代理年資可敘薪,但不能算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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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8:24, 6年前 , 23F
請問各縣市有代理年資也可以算入正式的教學(退休)年資嗎?
08/13 08:24, 23F

08/13 08:54, 6年前 , 24F
原來這申請案只限有證的代理教師.....這樣不就也違反了原p
08/13 08:54, 24F

08/13 08:54, 6年前 , 25F
o同工同酬的理念...以為原po無私,原來好自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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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9:14, 6年前 , 26F
那大學教授,副教授,講師薪水也要一樣,因為同工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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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9:14, 6年前 , 27F
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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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9:16, 6年前 , 28F
同工不同酬例子要舉多少就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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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9:25, 6年前 , 29F
樓上再說什麼啊???大學教授、副教授跟有證的代理教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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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9:25, 6年前 , 30F
在同一個場域工作嗎???「正式教師」、「有證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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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9:25, 6年前 , 31F
「無證的代理」皆在同個場域工作,也同樣從事相同工作,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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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9:25, 6年前 , 32F
有同工同酬的討論價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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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證代理不得採計職前年資是教育部87年發函全國統一的規定 與各別縣市自行訂定的法規無關 2.因本案原告為有教師證代理教師 法院審查時不會對無證代理不提敘的規定是否違憲進行審查 就算我在起訴書中主張該函釋違憲法院也不會處理 但無證代理不採計年資+學術研究費打8折並沒有法律明確授權 確實有違反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之疑慮 3.本案訴願理由分成2大部份: (1)代理教師敘薪排除法律規定違反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 此部份若獲司法機關認可 立法院修法必需將有證及無證代理教師都納入新法適用範圍 至於新法無證代理與有證代理教師薪資是否有差異要看立法院多數委員的意見 (2)教育部轉授權地方政府自行決定代理教師敘薪方式 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及憲法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規定 及釋字第524號解釋禁止再委任原則 此部份若司法機關認可對大多數的無證代理教師可能沒有影響 因為無證代理打8折+不採計職前年資是全國統一的規定 與這幾項憲法條文無直接關聯 唯一例外應該是花蓮縣的代理教師 該縣無證代理教師即使有碩士或博士學歷也是以170或180敘薪 地方政府自行訂定補充規定若違憲可提高為245或330

08/13 10:02, 6年前 , 33F
至少原po敢去反應,說人自私,你又做了什麼努力?
08/13 10:02, 33F

08/13 10:27, 6年前 , 34F
就跟同時討厭種族歧視的人與黑人一樣一樣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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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2:05, 6年前 , 35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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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2:47, 6年前 , 3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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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2:49, 6年前 , 37F
如果待遇都一樣,那還要分正式或代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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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2:49, 6年前 , 38F
不知吵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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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3:01, 6年前 , 39F
不然就是大改教師制度,教一年算一年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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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3:01, 6年前 , 40F
不分正式或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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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3:03, 6年前 , 41F
但我們國家極有可能大走後門,更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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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3:18, 6年前 , 42F
某y再跳什麼針啊?支持原po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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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4:00, 6年前 , 43F
推原po。說人家自私的某人自己如果無證,應該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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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4:00, 6年前 , 44F
去考到證,而不是只想搭順風車 ,看過很多無證的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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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4:00, 6年前 , 45F
有證的老師,簡直莫名其妙,也不想想別人是花多少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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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4:00, 6年前 , 46F
間心力才考到證,說別人自私的人其實自己才是最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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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4:00, 6年前 , 47F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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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4:09, 6年前 , 48F
噓你那幾句什麼讓人家處理到煩 還有癱瘓別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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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4:10, 6年前 , 49F
訴求OK 但講這種話不能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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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4:38, 6年前 , 50F
我一直以為代理老師薪資永遠都是180,原來已經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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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4:40, 6年前 , 51F
那學校聘代理年資越久的要花更多錢了?那一定挑年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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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6:20, 6年前 , 52F
y的想法真可笑,然後爭取公平的基本人權難道要乖乖的給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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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6:20, 6年前 , 53F
退票嗎!權利是爭取來的,別以為行政機關會主動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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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6:40, 6年前 , 54F
這跟人權有甚關係?不然學空姐罷工去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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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6:53, 6年前 , 55F
爭贏了,年資大的代理就變成拒絕往來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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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6:57, 6年前 , 56F
有人不知道老師不能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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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9:45, 6年前 , 57F
推原po
08/13 19:45, 57F

08/13 22:35, 6年前 , 5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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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7:52, 6年前 , 59F
推原po
08/15 07:52, 59F
※ 編輯: nari900916 (114.42.156.240 臺灣), 08/18/2019 19:29:21

08/19 13:33, 6年前 , 60F
軍公教不能罷工
08/19 13:33, 60F
※ 編輯: nari900916 (36.225.138.41 臺灣), 08/20/2019 22:33:59

08/22 18:25, 6年前 , 61F
原PO提訴求可以 但是意欲讓人家處理到煩 還有想要癱瘓別人
08/22 18:25, 61F

08/22 18:27, 6年前 , 62F
心態真的不可取 原po想利用人海戰術替自己發聲 沒必要癱瘓
08/22 18:27, 62F

09/09 18:04, 6年前 , 63F
呵呵
09/09 18:04, 63F

09/10 22:09, , 64F
push
09/10 22:09, 64F
文章代碼(AID): #1TKKNIeR (study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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