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分享] 教部拍板!修防制法首納「網路霸凌」已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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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ncicInPTT (東七七玩批踢踢) 看板: Teacher
標題: [分享] 教部拍板!修防制法首納「網路霸凌」
時間: Tue Jun 16 20:19:34 2020
根據教育部統計約有1.83%、高達5萬5000名中小學生曾遭受網路霸凌,網路霸凌日益嚴重,教育部近日拍板將大幅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草案將首度納入網路霸凌、電子通訊等霸凌型態,並依照司法改革會議決議,將修復式正義一併納為處理原則。教育部學特司科長陳宗志說,目前先公告修正草案,並酌收民間、教育界反映,期望最快能於6月30日上路。
隨科技進展,校園霸凌樣態逐漸多元化,教育部隨機採樣調查各縣市中小學,於107學年度間,將近1.83%受訪學生表示曾遭受網路霸凌,若以300萬名學生粗估,則有將近5萬5000名學生有過,霸凌的不良經驗。
教育部表示,因應網路霸凌日益嚴重,故決定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重新定義校園霸凌樣態,將霸凌視為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語言、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或間接對人故意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其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環境,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
教育部也表示,草案也將擴大至相同或不相同學校,並擴大霸凌者定義至校長、副校長、正式與代理代課教師、職員等。草案也增加引入醫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或律師等社會專業人士協助,即使霸凌不成立,也要《依教師》法規定調查,確認是否有體罰或不當管教等爭議事件。
增修復式正義處理模式 經媒體報導視同正式檢舉
此外,教育部也說,草案也新增修復式正義當作處理模式,霸凌事件處理、輔導程序得善用修復式正義策略,藉由和解會談,降低衝突、促進和解及修復關係。草案也增加,任何人均可向學校檢舉霸凌事件,若經大眾傳播媒體、警政機關、醫療或衛福機關報導、通知或陳情,亦視同正式檢舉。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科長陳宗志接受《蘋果新聞網》電訪時表示,準則隨著時空變遷要有所修正、方便學校因應,加上去年已通過《教師法》修正,故也在民間團體、立委建議下將教師霸凌放入修正草案中。本次修正草案無涉及罰則,若為確定成案的霸凌事件,學生須依校規處分,若案情嚴重涉及刑法、民法等位階,如在網路平台上辱罵同儕、涉及妨害名譽等,當事人也需負擔民事賠償等責任。
至於修正案何時可上路?陳宗志也談到,目前先公告修正草案並聽取民間、教育界反映,修正後版本將送法規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再提至教育部部務會報發布後施行,期望最快能在6月30日前上路。
防制準則納入「網路霸凌」 教團憂:教學難釐清是管教還是霸凌
但修正草案一出,教育團體憂心忡忡。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修正草案將師長納入霸凌者樣態、處理師對生霸凌恐會增加許多的困擾,「到底老師是對學生進行管教?還是進行霸凌?」界線在教學現場是非常專業的問題,很難具體釐清、樣態非常複雜,屆時恐增加判斷上的爭議,應該有更多討論空間不該貿然列入。
侯俊良建議,維持現有適用範圍和對象,且教師霸凌與教師體罰在《教師法》是同一款規範,但是在處理機制上,若將師對生霸凌類型納防制準制中,同一款的規定將有不同的處理機制,學校在處理的程序上將產生相當大的困擾。
且增加網路霸凌樣態也可能出現執行問題,侯說,若霸凌者稱帳號是遭盜用才發布傷害言論恐難以認定,加上很多帳號也許根本找不到擁有者,「認定是一大問題,主管機關應先想好如何解決。」(許維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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