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薪] 109學年度代理教師敘薪訴願書範本

看板studyteacher (實習教師)作者 (nari900916)時間5年前 (2020/08/01 22:46), 5年前編輯推噓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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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明本案之前的處理狀況: 106學年度本人提出全國第1件質疑代理教師敘薪不採計職前年資違憲的行政訴訟案件 去年底已經進入釋憲程序 107學年度我收到敘薪通知後仍以相關規定違憲為理由提出訴願 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去年依訴願法第86條決定: 為避免訴願會與法院對同1法令是否違憲見解不一致 本案於106學年度敘薪案法院判決確定前停止訴願程序 (意思就是等法院判決確定後再依法院見解處理 但法院判決進入釋憲程序還無法確定) 8月底開學後又要開始進行109學年度的敘薪作業了 新北市的代理教師若符合有合格教師證+有職前年資2項條件 請務必在收到敘薪通知後30天內提出訴願 (30天以市政府收件時間為準 非以郵戳為憑) 並於提出訴願時同時申請停止訴願程序 基於平等原則訴願會都會比照辦理(停止程序等釋憲結果確定再處理) 若釋憲結果確定新北市自行訂定的代理教師敘薪基準表違憲 所有有提出訴願的老師都可依大法官解釋見解採計職前年資提敘 並追朔到109學年度起聘日生效 ps.訴願書下載網址 https://www.dropbox.com/sh/cusml0licnbofht/AAAlalW6zCiwmW3l6fgrcuvba?dl=0 109年版訴願書修改說明: 1.配合教師法修正條文自109年6月30日施行,訴願書中引用之教師法及相關子法條文均配 合修正。 2.配合106年首件爭議案件已進入釋憲程序,訴願案件暫時審理申請書原申請該案高等行 政法院判決確定前停止訴願程序,改為釋憲結果公布前停止訴願程序。 3.因花蓮縣取消無教師證之碩博士代理教師比照大學畢業以170或180薪點敘薪之規定,取 消花蓮縣碩博士無證代理教師改以245或330薪點敘薪之訴願書版本。 訴願書範本使用說明: 1.紅色文字:請依個人實際狀況修改 2.藍色文字:請依各縣市自治法規內容修改 3.修改完畢後改為黑色字列印 訴願書範本有3種版本: 1.原處分機關為學校:請以新北市版進行修改 2.原處分機關為教育局:請以桃園市版進行修改 以上2種情況訴願書請寄到各縣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 3.原處分機關為縣市政府:請以基隆市版進行修改 以上情況訴願書請寄到100217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教育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收 解釋憲法聲請書第2審隱藏個資版.docx為所有版本共用 請列印後列為訴願案件暫停審理 聲請書附件一併寄出 請注意30天的訴願期限是以訴願審議委員會收件日期為準 不是以郵戳為憑 建議最晚在收到敘薪通知後20天左右寄出比較保險 最後補充說明只有第1個版本(原處分機關為學校)有附件2資料保密申請書 原處分機關為教育局或縣市政府時 因為原處分機關就是主管機關無法申請資料保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13.1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596293168.A.4A7.html ※ 編輯: nari900916 (1.171.113.100 臺灣), 08/01/2020 22:47:06

08/02 10:04, 5年前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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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敘薪之外,最大的問題就是聘期不滿一年啊,代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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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是少數人,只是弱勢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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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不滿1年這個問題合法但不合理(暑假確實沒到學校) 想提訴願但找不到違法的條文 比較特殊的是新北市侯市長去年修法將聘期由開學前1天提早到開學前3天開始 理由是多數學校要求開學前3天到學校研習或進行開學準備工作 但今年開學因8/30為星期日延到8/31星期一開學 往前推3天8/28星期五起聘 但學校不會在星期六日要求老師返校研習或準備開學 排8/26~28星期三~五3天返校 可以向市政府要求補發8/26~27 2天的薪資嗎?

08/02 12:36, 5年前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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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3:19, 5年前 , 5F
推!寫起來!
08/02 13:19, 5F
※ 編輯: nari900916 (1.171.113.100 臺灣), 08/02/2020 23:37:13

08/03 16:53, 5年前 , 6F
推 辛苦了
08/03 16:53, 6F

08/04 11:34, 5年前 , 7F
甘溫
08/04 11:34, 7F
文章代碼(AID): #1V9O0mId (study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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