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每周20節...課比正式老師多 代課師卻月領不到3萬
借題剛好來整理一下
其實有許多老師也不一定清楚所謂「缺」「員額」「編制」是怎麼回事
以下用最簡單的方法說明,有錯誤煩請前輩們斧正
*針對公立學校
首先,一個蘿蔔一個坑
有一個員額,就需要一份薪水(正式或代理都算)
甚至可以把缺/員額 = 薪水
學校根據班級數,有相對應可以聘的老師數
另某些情況,也可能增加可聘老師數
(如設置核定的資優班,學校自己設的實驗班不算)
以上是「法定員額」,也就是理論上學校可以聘這麼多人
然而實際上教育主管機關 (教育局處/國教署)
通常不會給學校「法定員額」的錢,白話文就是不會讓你「聘滿」
主管機關願意讓你聘的老師數,稱為「預算員額」
除了預算員額通常小於法定員額外 (不讓你聘滿)
另外主管機關在政策上又會限制
這些員額,最多幾位是正式/而多少個是能代理
(也就是大家常說的,不讓學校開正式缺)
以上這些聘的老師都稱為「編制內」
另有些時候,主管機關不是用原本的人事預算給員額
而以其他經費讓你聘代理老師 (例如增置代理),這種稱為「編制外」
以上零零總總下來
也就是每年學校最大允許的教師數(正式+代理)是一定的
而要聘老師需要同時滿足兩件事
1.有員額(也就是有錢,至於是正式/代理則要看主管機關)
2.滿足教師的最低授課要求
因此並非足夠的課,就一定可以聘代理
另外有幾個比較多人有的誤會
1.留停缺的代理老師仍屬編制內
不知道為何,有些人會以為留停缺是編制外
事實上留停缺就是因為有正式老師請留職停薪
所以那份薪水不是給原正式老師領,而是讓代理老師領
因此佔留停缺的代理老師當然是編制內
因為這份薪水來自原本主管機關的預算,只是換成代理來領
2.教師兼任組長,並不會增加學校的缺額
由於學校實務上,常因某科老師兼組長
所以就開出那個科的代理缺
因此會有人以為當組長就會多出缺
實際上的狀況應該是
當有正式老師兼任組長時因為不用上那麼多課
(基本鐘點下降,至於最少要上幾節課,與學校班級數有關)
而學校再用「原本校內的員額」來聘該科目的代理老師
(通常是主管機關不讓你聘正式,但可聘代理)
而這個代理老師也有足夠的課可以上,滿足最低授課需求
公立學校老師缺只有「教師」與「校長」兩種
老師當組長是兼任(這個大家應該都知道)
然而兼任的另個意思
就是老師並不是換到組長那個缺(因為沒有這個缺)
所以老師當組長,學校並不會多出一個缺
只是在各校開代理聘任上(有老師當組長該科通常開代理缺)
會讓人有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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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142.3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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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uchiao (125.231.142.35 臺灣), 07/09/2024 23: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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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幾乎沒聽過因為起薪考量(經費)影響要錄取誰這種事
倒是私立學校
有聽說過類似的考量(甚至用方法把資深老師辭退,為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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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點再來想標題該怎麼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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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次,是同個學年度內正式/代理老師甄選一起排
例如這間學校第1次教甄可能是某些科目正式缺
而第2次教甄可能是某些科目開出代理缺
若後續學校人員有所異動又要開缺(無論正式或代理),則就會變成第3次
是以教評會為準
每當有新的缺額(無論正式或代理)公告
也就是放到簡章內,就必須開教評會
當然,實際上學校也可以在教評會中同時進行
第n次教甄的榜單發佈(正備取名單) 與 第n+1次的缺額簡章公告
至於第U招,則是針同次在簡章公告的缺額
在沒有錄取到人的時候,繼續進行的招考,放寬資格限制
(可以不用單純為了這個再重開教評)
不曉得這是不是你要問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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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每「次」教甄簡章就需要教評會
也因此若要退聘(也就是本來和學校報到後,後續因為任何因素而不去)
應該要及早通知學校
因為學校要通知備取,如果備取不來又要再通知下個備取
如果所有備取都備完了還是沒招到人
則學校可能就得開下一次的教甄,這些通知或開會都需要時間
例如學校剛好確定要開第3次教甄
如果某科目的老師的缺,趕不上這次開缺的開會
很可能就要為了開這個缺,再開一次會或等下次開會
以上只是談簡章和開會,另外還有辦理教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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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因「第幾招」是針對同個已公告過的代理缺
如果有新增的缺,一定要重新公告,不能併入其他科目2招
還有學校沒找到人的時候,不一定要開2招或3招
而不開2招或3招,這個缺也可能在「下一次」教甄出現 (此時仍算1招)
不過就必須重開教評會
而正式老師,就沒有第幾招的問題
因為如果從缺或無人報名,則一定要重開教評會
會算「下一次」的教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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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全部都算編制外
因為不是根據法定預算的框架下所編列的預算
這些費用都是來自另外的經費
至於不同的名目,可以簡單想成不同的理由去幫學校外加代理人數
但是這些理由有可能因為一些異動,隔年就沒有了
簡單說就是外加的理由或根據的指標不同
當這些理由消失、或指標數據不再符合該缺的標準
主管機關可能就會把種缺拿走
好比同樣是留停,有分成育嬰/進修/恃親等不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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