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 關於107年教檢與實習順序更改的新法令?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ari900916 (nari900916)時間9年前 (2016/11/16 16:3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依據日前聯合報報導會有6~10年的緩衝期. 新法通過前已經完成實習者必需在10年內通過檢定考試. 超過期限依新制通過檢定考後要重新實習. 正在修讀教育學程者6年內可選擇新制或舊制. 所以舊生還是可以先實習.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0.242.224.

推噓4(4推 0噓 5→)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aluolette (可果)時間9年前 (2016/11/16 11:3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小弟我是預計明年六月畢業的大學師培生,. 在知道可能會在後年上線的新法令後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 由於小弟我還有四個月的兵役問題,. 所以我在思考我到底是要....... 1.申請畢業時拿相關證明延徵到實習結束,. 並且在約九月的時候準備報考研究所,. 再拿相關證明延徵到教檢結束,. 之後準備教甄的同
(還有65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