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我好想徵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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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7點到晚上12點,工作時間共17小時…. 以勞基法規定的工時每日8小時計算,工作時間17小時,預計給予休息. 吃飯時間兩餐共2小時,每天的加班時數大約是7小時。. 而依照勞基法規定:前2小時的加班費是時薪的1.33倍計,第3小時起每. 小時的加班費用為時薪之1.66倍,以目前一般的起薪標準每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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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同學有人試過. 會吵架喔. 還不如陪養自制力會比較好. 而且對方如果上網、看電視出一點點小聲音. 會影響心情喔(會不准對方笑). 不如跟個班上會讀書的同學好了. 三餐去買飯可以當作唸書的調劑. 12點的話逼你睡覺......對方必需比你更晚睡. 這種作息比7-11還苦...... --. 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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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7點準時叫我起床. 然後在旁邊盯著我唸書. 三餐幫我去買飯吃. 我讀書時候他可以上網看電視(不要有聲音即可). 我就一直只能坐在書桌上除了吃飯上廁所. 到了晚上12點準時逼我睡覺. 不過這怎麼可能徵到人呢 @@. ps. 我願意支付薪水喔 >O<. --. 明天的 故事都是我的 是我的. 所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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