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利型房貸課稅 銀行不認同
■ 記者邱金蘭、武桂甄、呂郁青╱台北報導
抵利型房貸存款要計利息所得,台新銀行與中國信託銀行希望新解釋不溯及既往。兩家銀
行尚未寄出扣繳憑單給客戶,若國稅局堅持要對之前的客戶課稅,台新銀行不排除提行政
訴訟。
銀行主管指出,可能要多繳稅的免息型房貸客戶,多半是有大額存款的客戶,由於撥入免
息帳戶扣抵房貸金額的存款數字很大,照國稅局解釋,這部分存款用「房貸利率」計算利
息所得,房貸利率較存款利率高,計算出來的利息所得較高,超過27萬元免稅額度部分,
利息所得必須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
財稅機關這項新解釋,業者和會計師有不同意見。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葉維惇昨
(29)日公開表示,財稅機關將貸款戶抵減房屋貸款利息部分,視為貸款戶的利息所得,
與事實不符。不僅有違反民法契約自由原則之虞,銀行也可能違反銀行法相關規定。但主
管機關仍認定課稅符合公平原則。
台新金資深副總吳清文指出,抵利型房貸客戶用來抵利的存款,竟然要用房貸利益課稅,
不僅沒道理,也是違法的,因為客戶根本沒拿到這筆所得,何況財政機關就算要課稅,也
應該用活儲存款的利率課稅,而不是將貸款人抵減的利息,視為利息收入課稅。
中信銀表示,最近將再與主管機關溝通,確認正式的作法,如果主管機關認定這部分課稅
要溯及既往,中信銀也會加緊作業寄發扣繳憑單給客戶,趕上5月的繳稅季。
不過銀行主管也透露,抵利型房貸推出近一年,主管機關卻在最近才提出課稅問題,銀行
之前來不及對客戶作加強宣導,現在部分客戶可能「偷雞不著蝕把米」,面臨天上掉下來
的稅款,究竟是銀行的責任?還是主管機關的責任?
銀行主管也不諱言,推出抵利型房貸,本來就是要吸引存款較多的客戶「現身」,銀行一
方面提供房貸免息優惠,另方面著眼的是作客人財富管理的生意。
銀行另一種目的是跟客戶維持長期關係,希望房貸戶即使有能力提前還款,也能看在「存
款可抵利免息」的份上,不要一下把帳戶從銀行結清。不過跑出高課稅利率的「程咬金」
之後,銀行主管說,抵利型房貸對有大額存款的客戶,吸引力勢必大幅降低。
財政部官員昨(29)日表示,經金融局協調後,認為抵利型房貸項下的存款按房貸利率計
算利息所得課稅,符合課稅公平原則,稅捐單位會協助銀行了解相關扣繳方式,以利銀行
向客戶作說明。
【2004/03/3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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