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技術作價入股 將免稅
■ 記者黃玉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公布的技術作價入股課稅規定,引發高科技業極大反彈,經濟部工業局擬修改促進
產業升級條例,讓國內外公司技術入股都可以免稅,而個人技術入股都可以適用最高15%
的分離課稅,以解決技術入股的課稅爭議。
另外,財政部和工業局也將對員工分紅配股,教師、研究員將研究成果技術入股的所得課
稅問題,一併修法解決。
財政部去年底公布,自今年元旦起,技術入股超過成本部分須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稅,引發
高科技廠商反彈,經建會日前召集財政部、經濟部研商解決「技術入股」的課稅問題。
技術入股的問題,涉及國內外個人及公司,其中,國外公司技術入股本國公司部分,工業
局已和財政部達成協議,將修改「外國營利事業收取製造業技術服務業及發電業之權利金
暨技術服務報酬免稅案件審查原則」,讓外國公司技術入股本國公司,可以適用免稅規定
。原規定則只有取得權利金才可免稅。
由於,以技術入股的方式,並不限國外公司,國內企業也可能向國內企業購買技術,或讓
該企業技術入股,因此,只對國外企業技術入股免稅,卻對國內企業技術入股課稅,有違
租稅公平原則,同時也會違反國內智財權及知識經濟的發展,因此,工業局擬修正促進產
業升級條例,以特別法規範國內企業也可以適用技術入股免稅。
不過,財政部質疑,國內企業,特別是關係企業之間會利用技術入股免稅的規定,作帳逃
稅,因此,工業局將再和財政部溝通,加強免稅的規範,以杜絕這個可能的逃稅漏洞。
至於「個人」技術入股課稅方面,目前工業局考慮的方向是採取分離課稅方式,這項規定
也將訂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修正案上。不論國內外個人,以技術入股方式成為國內企業的
股東,其股票所得可以採取分離課稅方式,目前研擬的方向,是稅率擬訂在10%至15%之間
,採取分離課稅,不必適用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
官員說,另外,員工分紅配股課稅,教師、研究人員技術作價投資入股的課稅公平性問題
,工業局和財政部也將一併納入考量,訂出公平的課稅規定。
【2004/04/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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