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預扣 申報才能領回
■ 記者 陳美珍
除了瞭解稅法、減少報稅出錯率,民眾報稅時最需要充分掌握的就是隱藏在稅法規定中,
有利的節稅妙方。這些可以幫民眾省下荷包裡不少稅金的規定,多數取決於免稅額與扣除
額的巧妙運用,民眾當然不可以不知道。
依照現行稅法規定,並不是每個有所得的人都強制需要報稅,只要是全年所得低於某一金
額以下者,即使不報稅,稅官也不會找上門。不過,其中的陷阱在於,如果擁有薪資等會
被扣繳所得稅的人,不管全年收入達不達到報稅標準,最好都要自動報稅,才能有機會把
預先被扣繳進了國庫的所得稅款,透過申報所得稅再拿回來。
一般而言,稅捐機關通稱的「免納稅標準」,以單身無受扶養親屬為例,是以個人免稅額
加上標準扣除額為來換算,即全年所得低於11.8萬元,就可以不必申辦所得稅。
今年個人免稅額是7.4萬元,標準扣除額單身者為4.4萬元。在計算免納稅標準時,每加一
名扶養親屬就可以加計7.4萬元,若有配偶者選用標準扣除額提高為6.7萬元。還要注意的
是,納稅人若年滿70歲或受扶養親屬年逾70歲,免稅額提高為11.1萬元,有薪資所得者還
可以再加扣7.5萬元。
再舉一例,標準雙薪四口之家,夫妻與二名未成年子女,其全年所得在51.3萬元以下者,
就可以不必申報所得稅。
重點在於,政府准許部分有所得的民眾可以免申報所得稅,但是相對若沒有辦理所得稅申
報的民眾有退稅款可領時,因為民眾沒有報稅的結果,稅捐機關也不會主動退稅。
所以,在檢視個人或全家的全年所得是不是達到免報稅標準的同時,必須切記,只要所得
中有被扣繳所得稅的收入,例如薪資、利息等,不管全年所得多寡,民眾都要記得申報所
得稅,日後才有機會拿回已被預扣的所得稅。
這樣的做法還有一個好處,就是萬一手上掌握的扣繳憑單不夠齊全,同時也沒有藉助財政
部財稅資料中心在報稅期間開放的個所得資料查詢檔,導致有部分收入出現漏報時,有報
稅的民眾被發單補稅較不會被處罰,完全不申報的納稅人,如果漏稅額超過一定金額,處
罰就會比較重。(系列七)
【2004/05/0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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