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歐洲 善用三項稅務指令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可不可以)時間22年前 (2004/06/03 19:3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2004.06.03 工商時報 王信人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派駐荷蘭聯盟所、歐洲台商服務處林宜賢會計師表示,現階段,在歐盟 尚無法有效整合公司所得稅(Corporate Income Tax),歐盟為進行第一階段之公司所得 稅整合,目前已發布三項稅務指令(Directives),若善加利用,將可大幅節省設計歐洲 投資架構的成本,與提高有效性。 林宜賢會計師表示,現階段在歐盟尚無法有效整合公司所得稅,主要原因為各會員國採用 差異相當大的公司所得稅制度,例如:免稅制與扣抵制、古典稅制與兩稅合一制的選擇與 適用。會員國對於股利、利息與權利金的支付,應否扣繳稅款,及扣繳稅率的高低差異很 大。 此外,甚至有些會員國設計特殊的控股制度(holding regime),以提供跨國企業,在該 國設立歐洲營運總部優惠租稅制度等,稅負制度差異性對國際廠商來說,在設計歐洲投資 架構時,雖然賦予相當大的彈性,也面臨更多分析租稅負擔的困難。 歐盟為進行第一階段的公司所得稅整合,目前已發布三項稅務指令:一、Parent- Subsidiary Directive,為解決轉投資產生股利扣繳稅率之問題;二、Interest and Royalties Directive,為解決融資與授權活動產生利息,與權利金扣繳稅率的問題; 三、Merger Directive,為解決跨歐盟會員國併購案產生資本利得(capital gain)的租 稅問題。 歐盟東擴,會員國成為二十五國後,國與國之間的租稅協定,將增加至二百多個,而租稅 協定係設計投資架構的基本參考資訊。而此三項稅務指示位階比各國的租稅協定還高,利 用此三項租稅指令,將可大幅節省設計歐洲投資架構的成本,提高有效性。若能詳加考量 與運用,對公司所得稅與扣繳稅款之降低將有許多助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18.251
文章代碼(AID): #10lmsQ4n (tax)
文章代碼(AID): #10lmsQ4n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