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去年登記結婚,扶養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Life is...)時間13年前 (2013/04/24 00:32), 編輯推噓4(409)
留言13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已知去年登記結婚 今年可以採合併或分開報稅 我的所得約75萬 配偶約90萬 請問這樣是否採用分開報稅會比較划算呢?(還搞不太清楚合併和分開的算法@@") 分開報稅的話是各自報各自的 然後自行寄給國稅局就完成報稅嗎? 還是說要一起在報稅軟體上申報 然後勾選分開申報? 另外因為配偶所得較高 所以要讓他扶養我的父母(都無所得) 請問需要檢附什麼證明文件呢? 附上我和配偶的身分證影本這樣可以嗎? (以往我自己申報都只附自己的身分證影本而已) 感謝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10.188

04/24 10:20, , 1F
一起在報稅軟體上申報 就是合併申報 不是分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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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0:20, , 2F
是可以選擇夫妻薪資分開計算 這樣應該是最有利的方案
04/24 10:20, 2F

04/26 14:03, , 3F
夫或妻選一人當納稅義務人,登入納稅軟體,填入配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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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所謂婚後合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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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第一年新婚要分開申報,就是兩人各自為納稅義務人,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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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報稅軟體,各自申報各自的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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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分開申報 對方就不能扶養你的父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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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岳父母可算是直系姻親的尊親,夫妻新婚採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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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只是在稅法上把配偶身分視為次年度成立,卻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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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連帶否定當年度直系姻親間的關係(稅法或解釋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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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明文規定不准),所以新婚年度採分開申報,仍可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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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扶養對方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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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1:51, , 13F
樓上所說 受教了~
04/28 01:51, 13F
文章代碼(AID): #1HThUHql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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