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美國公司聘顧問 但在台工作

看板tax (稅板)作者 (whatever)時間12年前 (2013/10/02 01:2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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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關於領美國薪水(美國匯到台灣) 但'只'在台灣工作的情況 繳稅的問題 美國公司因為想省下繳稅的部分 所以會以"顧問"的方式聘請 Q1: 聽美國公司的人說 若以顧問的方式聘請 我在美國就不用繳稅 ? 只需繳臺灣的部分 Q2: 我這樣不算境外所得? 所以不享有境外600萬免稅的規定 Q3: 若是美國正式員工(非Q1的顧問方式),但'只'在台灣工作,薪水從美國會過來 我需要兩國都要繳稅? 假設美國給我年薪100萬,美國課稅後假設剩80萬 台灣這邊是以100萬的額度去課稅 還是'美國稅後80萬'去課稅 亦或是只需美國課稅 台灣這邊享有境外600萬免稅? Q4: 在台灣工作導致有收入行為,不管薪水從哪個國家給,台灣政府都要課我稅? 抱歉問題有點複雜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42.11

10/05 23:26, , 1F
基本上 你在中華民國提供勞務 就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10/05 23:26, 1F

10/05 23:27, , 2F
就是該繳綜所稅 該所得不是海外所得 不是看AMT
10/05 23:27, 2F
文章代碼(AID): #1IImPcyP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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