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貸款來借錢給公司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港島楂FIT阿叔)時間12年前 (2013/12/26 04:3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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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是這樣的,小弟擔任公司的負責人, 但並不持有股份(該公司為外國公司的台灣子公司), 假如我以私人名義向銀行貸款,再將該筆款項全數借給公司, 而每月需償還銀行的金額(本金加利息),則由公司還給我後, 我再還給銀行 請問如此做法,是否會有該筆款項是贈與給公司的疑慮? 又,公司每月償還給我的金額的利息部份, 會否算進我的個人所得?還是可以與我還給銀行的利息相抵?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2.49.157

12/26 17:03, , 1F
公司應該會開其他所得的扣憑給你 那就可以抵相關費用
12/26 17:03, 1F
文章代碼(AID): #1Ikq62sf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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