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預售屋改為夫妻共同持有要贈與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一個認真向上的青年)時間12年前 (2014/02/24 21: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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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版友: 贈與稅免稅額為220萬元,贈與人在同1個年度內, 各次贈與給他人的財產總額累計在免稅額以下時,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 但是如果因為辦理產權移轉登記而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時, 仍然應該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第24條) (財政部62.9.27台財稅第37365號函) 所以 1.成屋過戶改共同持有,夫妻無贈與稅,但仍要申請免稅證明才可過戶。 2.預售屋於建商改合約(建商尚未過戶,但已繳100萬),改為夫妻共同持有, 需要申請免稅證明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8.165.98 ※ 編輯: skyey0908 來自: 61.218.165.98 (02/24 21:23) ※ 編輯: skyey0908 來自: 61.218.165.98 (02/24 21:24)
文章代碼(AID): #1J2qUuyc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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