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有多處自用住宅可選擇有利的一處來節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韓宇)時間12年前 (2014/03/19 11: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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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擁有多處房地的土地所有權人或是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各有 房地,如分別由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辦竣戶籍登記,可自行選擇 對自已有利的一處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詳情請洽:http://www.tax.n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99796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關心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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