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美國公民在台工作報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自由小安)時間12年前 (2014/03/24 17:23),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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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上先進 本人擁有美台雙重國籍 去年(2013)返台後四月工作至今 依照美國法令需要申報所得稅 請問是否先(五月)申報台灣的所得稅後申請繳稅證明再(六月)對美國申報呢? 今年是第一次報稅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有什麼該注意的細節還請各位指點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6.169 ※ 編輯: abcsimps 來自: 114.42.6.169 (03/24 17:28)

03/24 23:58, , 1F
2013年在台待滿183天,以居住者方式申報綜所稅
03/24 23:58, 1F

03/26 03:10, , 2F
不是吧,要是po在台有住所,不用待滿183天,仍依居住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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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43, , 3F
我返台後一直有住所 居住者是美國那邊的稅還是台灣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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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扣繳憑單數字直接換成美金就可以。不用等到台灣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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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稅才報美國稅。因為都住在美國國外。有海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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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額。9萬多美金免稅額。州的話,看你要不要申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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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海外美國公民,報稅截止日是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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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23:06, , 8F
謝謝您的回覆!
03/26 23:06, 8F
文章代碼(AID): #1JB_cDVB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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