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列舉+扶養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yeah)時間12年前 (2014/05/27 12:02), 12年前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由於去年結婚,今年報稅的選擇變得很多元,有些扶養的問題想請問各位專家 我今年開始決定採列舉方式報稅(軟體算過較好),唯扶養那邊有點不太清楚 以往我會扶養我媽+我妹並自己個人申報,會選擇標準扣除方式,所以我只可以得到她們兩 個(85000*2)*12%(我都落在12%)的扣除額。而今年我可以跟我老婆合併申報,以我為主體 採第二式計算(軟體算過,我12%我老婆5%),並扶養我媽+我妹+我岳母(都沒所得),而且採列 舉方式(所以我申報戶內的全部人都要用列舉吧?<=Q1)。所以在扶養這塊我可以得到的扣 除額有(85000*3)*12%之外,她們三位的健保、非健保、醫療費等國稅局有帶出來的資料, 也可以加進去讓我列舉扣除吧?<=Q2(我看軟體可以讓我key,而且我老婆也可以列舉單據讓 我扣除)。 所以選擇列舉比標準好的地方,在於我老婆的列舉單據可讓我扣除,而且被扶養人有85000 扣除額之外,還可以有被扶養人的其他可列舉的扣除額好處?<=Q3 而我媽有幫我妹保人身保險,我媽是要保人,我妹是被保人,兩人都在我的扶養之下且同 一申報戶,一年繳14000保費左右,可以算在我妹的列舉嗎?<=Q4(因我媽的非健保費列舉已 達24000上限,而雖是我媽繳的但是是我給我妹or我媽錢去繳) 問題敘述有點長很詳細,再煩請專家們解惑了(Q1 & Q2 & Q3 & Q4),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9.125.21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401163341.A.788.html ※ 編輯: iamjust (42.69.125.216), 05/27/2014 12:02:45 ※ 編輯: iamjust (42.69.125.216), 05/27/2014 12:03:35

05/27 12:29, , 1F
Q4: 被保險人要是直系親屬才行,你媽報的稅可以納入
05/27 12:29, 1F

05/27 12:29, , 2F
你報的稅不行.
05/27 12:29, 2F

05/27 12:31, , 3F
如果以你為納稅義務人,你妹並非你的直系親屬
05/27 12:31, 3F

05/27 12:46, , 4F
確認妹妹未滿20歲或是仍在學?
05/27 12:46, 4F

05/27 12:49, , 5F
妹妹是旁系,她的保險費你不能列舉,只能列她的醫藥費哦
05/27 12:49, 5F

05/27 12:50, , 6F
且保險費是指每位"被保險人"可列舉24k
05/27 12:50, 6F

05/27 14:59, , 7F
謝謝!我妹在學,所以以我的情況我妹只能列舉醫療費;那Q1
05/27 14:59, 7F

05/27 15:00, , 8F
Q2 & Q3都沒問題,是ok的嗎?謝謝!
05/27 15:00, 8F

05/27 15:03, , 9F
是的
05/27 15:03, 9F

05/27 15:11, , 10F
謝謝a大b大熱心專家!另我想到那我岳母算直系親屬嗎?
05/27 15:11, 10F

05/27 15:32, , 11F
是你太太的直系尊親屬啊
05/27 15:32, 11F

05/27 20:48, , 12F
OK!了解~~謝謝!
05/27 20:48, 12F
文章代碼(AID): #1JX0vDU8 (tax)
文章代碼(AID): #1JX0vDU8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