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夫妻第一年選擇分開申報+房租列舉扣除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我最愛小寶貝)時間12年前 (2014/05/29 22:12),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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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太太是102年結婚 今年首次可選擇分開申報 經試算後是比合併申報划算 想請問因目前是租屋 一年租金約30萬 我是否得以二房東身分開立租賃契約及收據給我太太 使其得以報房租列舉扣除12萬 而我則認列租金收入12萬及租賃收入相對應支出12萬 (NET後為0) 另再報我的列舉扣除12萬 如此一來 我跟我太太都能享受列舉12萬的房租扣除額 想請問 這樣做是合法的節稅嗎? 還是結婚了 就不能如此操作?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56.14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401372733.A.899.html

05/29 22:47, , 1F
你太太申報租金支出12萬 你的部分收入12萬-支出12萬
05/29 22:47, 1F

05/29 22:57, , 2F
沒注意到你租金是30萬 我上面的回覆先略過一下
05/29 22:57, 2F

05/30 13:38, , 3F
問題是你們房東的申報租金收入是30萬,這樣好像怪怪的 @@
05/30 13:38, 3F
文章代碼(AID): #1JXq0zYP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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