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已分開申報,可以改為合併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Frex)時間12年前 (2014/05/30 21:28), 編輯推噓2(209)
留言11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先前有點算錯 應是合併申報滑算 但已誤用妻的分開申報他個人的部份了(夫為未申報狀況) 請問要怎麼重新合併申報 我的認知是打電話取消信用卡扣款後 再用妻的自然人憑證然後合併申請 重新上傳就可嗎? 但上網卻找到如下字眼,不知道每個地方國稅局是否有不一樣 http://www.ntbna.gov.tw/etwmain/front/ETW171W/edit?taxdiscussId=1030529e0003 「如欲取消已上傳成功之網路申報資料,請以紙本申請書並檢附納稅義務人身分證明文件, 向戶籍地國稅局提出申請。 感謝您的來信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啟」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137.21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401456500.A.ABD.html

05/30 21:51, , 1F
你的認知是對的 國稅局那段話的意思是不以自己為納稅義務
05/30 21:51, 1F

05/30 21:52, , 2F
人 要給其他人扶養誤深爆的話才要另外提出申請註銷
05/30 21:52, 2F

05/30 21:53, , 3F
自己還沒報的話就用太太的憑證把自己的資料加上去就可以了
05/30 21:53, 3F

05/30 22:40, , 4F
了解,謝謝。
05/30 22:40, 4F

05/31 08:29, , 5F
不對,已經申報的無法網路註銷,只能覆蓋. 覆蓋的前提是同一
05/31 08:29, 5F

05/31 08:29, , 6F
納稅義務人, 如果合併申報是以你為義務人則無法覆蓋,
05/31 08:29, 6F

05/31 08:30, , 7F
變成兩個案子,重複申報. 必須去國稅局一趟填表註銷
05/31 08:30, 7F

05/31 08:31, , 8F
如果以太太為義務人則可以覆蓋前次上傳.
05/31 08:31, 8F

05/31 11:33, , 9F
請參考我上一篇的推文。必須要註銷才不會重複申報哦。
05/31 11:33, 9F

05/31 11:34, , 10F
看太快看錯 >"< sasandy的回答是對的
05/31 11:34, 10F

05/31 15:39, , 11F
sasandy說的是正確的
05/31 15:39, 11F
文章代碼(AID): #1JY8Tqgz (tax)
文章代碼(AID): #1JY8Tqgz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