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現金繳稅後想變更扶養

看板tax (稅板)作者 ( )時間11年前 (2015/05/19 23:22),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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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不知道哪來的靈感 告訴我小姑可以報扶養我公公 前兩年都是由我們夫婦報扶養 由於經過試算後 我們報公公扶養金額會從12000降至6000(大約數字) 小姑報公公扶養的金額是從6000降到3000 老公發現後覺得事情有點大條... 但小姑報完已經選擇用現金繳稅(繳完了) 基於不能重複申報 要把公公納入我們扶養 勢必要請小姑重新申報 但我的問題是 小姑已經用現金繳稅 現在想重新申報 程序該怎麼進行? 可以直接用申報程式重新申報就好嗎? 已經繳出去的錢要怎麼辦? (看起來小姑應該是要再補繳) 感謝各位指點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84.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32048975.A.DAE.html

05/19 23:24, , 1F
重新上傳補繳差額
05/19 23:24, 1F
文章代碼(AID): #1LMrLFsk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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