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現金繳稅後想變更扶養
我老公不知道哪來的靈感
告訴我小姑可以報扶養我公公
前兩年都是由我們夫婦報扶養
由於經過試算後
我們報公公扶養金額會從12000降至6000(大約數字)
小姑報公公扶養的金額是從6000降到3000
老公發現後覺得事情有點大條...
但小姑報完已經選擇用現金繳稅(繳完了)
基於不能重複申報
要把公公納入我們扶養
勢必要請小姑重新申報
但我的問題是
小姑已經用現金繳稅
現在想重新申報
程序該怎麼進行?
可以直接用申報程式重新申報就好嗎?
已經繳出去的錢要怎麼辦?
(看起來小姑應該是要再補繳)
感謝各位指點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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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23:2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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