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保險變更要保人及受益人的稅負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KU)時間11年前 (2015/05/24 20:57), 編輯推噓3(308)
留言11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媽媽因罹患重大疾病,最近把保單拿出來整理,很多張保單當時要保人是媽媽,被保險人 是子女,受益人是媽媽。 1.如果變更要保人是不是得在220萬的贈與額度內?還是就不變動讓它將來歸屬到遺產稅 的額度裡就好? 2.受益人的部分,需要現階段做變更嗎? 3.目前遺產稅的免稅額度3330萬,是指全部的保單加起來,還是一份保單一個額度? 請指點迷津,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224.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32472247.A.81F.html

05/24 22:30, , 1F
儲蓄型保險若要保人及受益人非同一人 期滿如要保人仍健
05/24 22:30, 1F

05/24 22:31, , 2F
在所領取之滿期金→贈與稅
05/24 22:31, 2F

05/24 22:32, , 3F
人壽保險如果被繼承人死亡 其保險給付若有指定受益人
05/24 22:32, 3F

05/24 22:33, , 4F
怎不計入遺產總額
05/24 22:33, 4F

05/24 22:35, , 5F
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 其受益人
05/24 22:35, 5F

05/24 22:37, , 6F
受領之保險給付,應納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計算。但死亡給
05/24 22:37, 6F

05/24 22:37, , 7F
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3000萬以下部分,免計入
05/24 22:37, 7F

05/25 11:20, , 8F
保單的要保人變更,應該是以該保單的保單價值準備金
05/25 11:20, 8F

05/25 11:20, , 9F
為贈與時價。
05/25 11:20, 9F

05/25 11:21, , 10F
遺產稅的免稅額是1200萬,扣除額有另外規定。
05/25 11:21, 10F

07/03 00:15, , 11F
被保人=要保人=生存金受益人=滿期金受益人 才不會課稅
07/03 00:15, 11F
文章代碼(AID): #1LOSgtWV (tax)
文章代碼(AID): #1LOSgtWV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