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使用自然人憑證扶養親屬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haha)時間11年前 (2015/05/28 23:46),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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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大家好 目前遇到使用自然人憑證申報扶養爸爸的問題 有查到資料說被扶養人的保險與醫藥費等項目 是算在被扶養人基本扣除額外的部分 例如 被扶養人基本扣除85000 人身保險24000 醫藥費1800 這樣可以扣除的金額總共是85000+24000+1800這樣的算法對嘛? 因為我用自然人憑證帶入爸爸資料 可是爸爸的保險費被算在和我加在一起不超過標準扣除額中 等於是爸爸的保險費完全沒有扣除 請問自然人憑證要怎麼操作才能扣除? 拜託有高手能解答嗎? 謝謝(跪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7.129.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32828016.A.8D5.html

05/29 00:20, , 1F
85000是免稅額,列舉只要有超過單身79000即可
05/29 00:20, 1F

05/29 09:35, , 2F
列舉要超過79000才會改用列舉,代表你們的列舉不夠多
05/29 09:35, 2F
文章代碼(AID): #1LPpXmZL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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