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所得稅申報及扶養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曾幾何時)時間10年前 (2016/02/17 21:05),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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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結婚(今年完成登記) 除了過去股利全額扣抵,沒有其他節稅方式 因此對報稅一知半解,過去都是以自然人憑證報稅 即將面臨第一次已婚身份申報所得稅 自己的課稅級距是12% 老婆的課稅級距是5% 想請教有經驗的版友: (1)該夫妻合併申報還是各自申報好? (2)因老婆的弟弟收入未達納稅標準,若老婆想申報扶養她弟弟的小孩(未滿20歲) 是否需在同一戶籍?若需在同一戶籍,是否有遷移戶籍的限制日期? (例:在報稅前於同一戶籍設籍滿1年) 麻煩版友釋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219.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55714353.A.E7F.html

02/17 21:07, , 1F
結婚以登記為主,故你去年只能用個報個的,無法合併申報
02/17 21:07, 1F

02/17 21:17, , 2F
今年五月是報去年的稅,去年你還沒結婚哦
02/17 21:17, 2F

02/17 21:18, , 3F
至於扶養其他親屬,不只有戶籍的問題,你得證明父母無
02/17 21:18, 3F

02/17 21:19, , 4F
能力扶養,不單只是看收入未達納稅標準,還包括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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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21:21, , 5F
#1HeQi-Yk (tax) 或/其他親屬
02/17 21:21, 5F
文章代碼(AID): #1Mn70nv_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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