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兩稅合一可扣抵稅額減半-小公司應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函殺攝影)時間10年前 (2016/03/01 14:59), 編輯推噓3(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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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額1500萬三人共同持有的有限公司 如果以營所稅17%,不計保留盈餘加徵10%假設獲利全數分配 到三位股東各自稅率都是40%-營所稅半額扣抵8.5%=31.5% 總稅率是17+31.5=48.5% 如果不是用分配股利的的方式,是用股東車馬費名義,申報綜所稅時屬薪資 這樣總稅率只有40% 同樣的獲利,用股利方式比用車馬費方式總稅率較高,健保費的部分一樣 請問我以上理解可有錯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53.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56815552.A.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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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減半對獲利不錯的公司股東超傷的 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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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車馬費,意思是薪資拉高?這樣公司就會費用變多,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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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繳不到營所稅,考量的點還很多,毛利率等等,但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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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帳,能附資金流向嗎?且如果車馬費報那麼高,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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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還有二代健保,需要全盤考量才有辦法解答唷,因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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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一個點,可能又有別的問題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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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流向可,本就是分紅要用何名義出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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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頂多繳雙重不會超過4%,負責人免加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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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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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薪資名義,查帳時國稅局會核對勞保投保名冊,股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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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就必須投保,且如果很高,投保金額就也會拉高,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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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勞、健保級距也會被拉高,這樣繳划得來嗎?您自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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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囉,無實際數字無法推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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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資訊哪來的?除了名義上的負責人,還有股份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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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在勞保局都是自願加保的對象,本案三人看來都免投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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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老頭,想加勞保都不行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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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報*薪資*,「查帳」時國稅局會核對勞保清冊呀,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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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如果你不送帳,採同業利潤補一補就沒話講。(如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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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請l大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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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rJt023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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