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扶養祖母但被親戚報走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冷月如刀)時間10年前 (2016/03/03 08:05), 10年前編輯推噓5(509)
留言14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是這樣的 祖母則由我父母照顧 我們夫妻跟父母與祖母同住 我父母目前都已退休只靠退休金無其他收入 所以家庭主要開銷由我們夫妻負責 理所當然由我們夫妻報稅 可是完全沒扶養祖母的大伯 (因為大伯有經營生意 有收入) 居然擅自將祖母列為由他扶養 大伯在外地 有時候在大陸 人很難找 又沒甚麼往來 就算找到了 他也不願意把這個錢吐回來 問國稅局 國稅局的回答是 兒子的扶養順位在孫子前面 所以他報了我就不能報 我說祖母的戶籍都跟我們在一起 還有一切醫療收據XXX的 證明我們有扶養事實 承辦人很不耐煩地回 "扶養順位就是這樣 你拿甚麼都沒用 自己去解決啦!!!" 請問這該如何解決是好?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0.146.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56963523.A.095.html ※ 編輯: konny (210.240.146.133), 03/03/2016 08: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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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5 17707這兩篇可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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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多問幾間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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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6:49, , 3F
跟大伯講,錢拿來不然法院見~感覺有棄養和不當得利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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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6:52, , 4F
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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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國稅局要處理這種家務事實在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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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0:39, , 6F
簡單啊.祖母出面啊.不然就叫祖母去跟大伯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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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7:03, , 7F
http://goo.gl/2yVlup ,大伯無扶養之事實--理論上不能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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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可請祖母切結說扶養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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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扶養事實且同住一家就提出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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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更要考慮的是會不會撕破臉,引起家庭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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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每年在申報期間都會提醒扶養親屬要協調不要重複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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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被剔除是因為重複申報且親屬順位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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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後,國稅局要接像這樣的電話是多到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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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8:15, , 14F
請扶養親屬切結阿~說是給你們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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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rt_32L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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