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發票抬頭錯誤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漾)時間10年前 (2016/03/11 20:54), 編輯推噓4(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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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時, 家裡公司開了一張統一發票(10萬)給廠商, 今天會計師事務所通知去年因為廠商已經改名,我們沒接到通知,所以發票抬頭寫錯了,被國稅局退回。 現在依會計師跟我們說的說法,要我們新開一張發票再加稅金(現金5000元)給他。 之後,如果之後我們有開發票,再慢慢由五千塊裡扣。 P.S 我們跟廠商是同一個會計師事務所 請問這樣子的做法對嗎? 因為家裡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 也沒人懂這個 謝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7.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57700879.A.BA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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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重新再開的那張發票之後,可以要求會計師將原本的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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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做專案退稅(轉留抵)來處理,跟以後還有沒有再開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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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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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再交五千給會計師是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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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對以舊名稱申報被「國稅局」退回這件事感到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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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同一廠商改名子,還是改成另一「新」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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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同一個廠商改了新的名字,其實也不是全改,只是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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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公司名字裡多加了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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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更名,權利義務主體不變,這跟一般抬頭錯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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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從沒遇過國稅局有這麼挑剔的,何況網路申報憑證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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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送去國稅局,要被國稅局退回真是不簡單,你們該不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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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人工申報或對方被管區核章,得送進項到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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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又不是註銷,統編還是一樣不是嗎?通常在發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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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小章補字,管區都會同意,第一次看到那麼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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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家的說法,我是猜想說會不會是廠商發現錯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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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去跟會計師講的,根本國稅局那邊還沒發現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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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會計師是說12月那張報廢,重開在3.4月裡,原本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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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做轉留抵,這樣子就不用再交五千給他。我爸媽學歷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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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雖然開了間小工廠,但他們都是只會默默做事,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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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都不懂,會計師說怎樣就怎麼做,這次是剛好我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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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大略查了一下,也沒看到要交現金的做法,才會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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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詢問大家,非常感謝大家的幫忙,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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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會計師給你們的建議很怪,這不是常規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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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是會計師? 不是家庭記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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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會計師不是自己想要A那五千?或是你對留抵稅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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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錯誤@@因為溢繳稅額,國稅局不會退現金給你,都是轉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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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之後如果申報需要繳稅,會先從留抵扣,留抵不夠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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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分繳納現金,符合會計師說的「慢慢扣」,我們通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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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這樣跟營業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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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50, , 30F
這事務所原來可能想要以1-2月發票重開、12月作廢,因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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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51, , 31F
時間,專案留抵來不及抵1-2月稅金,所以先要5千來繳,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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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可能原PO反應,改開3-4月發票,留抵就來得及使用,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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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54, , 33F
不需要那5千了,只能說沒事找事,大概嫌營業稅管區太閒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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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如果那間事務所能夠像W大、A大這樣解釋
03/16 01:59, 34F

03/16 01:59, , 35F
清楚一點就好了,謝謝大家。
03/16 01:59, 35F
文章代碼(AID): #1Mui0FkZ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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