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承租父母房子來節稅,是否可行(綜所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喲)時間10年前 (2016/05/21 17:25), 10年前編輯推噓6(6018)
留言24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為今年噴了很多稅,想多想辦法幫明年節稅 請問以下方法是否可行? 想承租父母家的空房,出租人母親,承租人配偶,房子登記母親一人 家裡住父母與弟弟,母親給弟弟扶養,級距5%,父親給我扶養,級距20% 出租人每月一萬元租金,即全年租賃收入12萬, 減除必要必要損耗及費用5.16萬(12乘43%),其租賃所得為6.84萬。 最後再將租賃所得併入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計算綜合所得總額。 所以弟弟需多繳稅6.84萬*0.05=3420 而我的級距是20%, 可以節稅2萬4 我願意補貼弟弟繳的$3420 至於有沒有居住事實,每週大概有3-4天帶孫回家,算有吧! 請教此節稅方法是否可行? 有錯還請多多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194.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63822731.A.82F.html

05/21 17:38, , 1F
實務上我看過有人這樣做,但該做的憑證都要做
05/21 17:38, 1F

05/21 17:38, , 2F
包括契約、金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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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7:39, , 3F
還有件事,國稅局認列租賃所得有一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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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7:39, , 4F
也許會調整租賃所得的金額
05/21 17:39, 4F
最壞的可能,所得改12萬好了,弟弟被課12萬*0.05=6000 還是比我多繳2萬4低啊!! 至於有沒有真給錢,我從就業就已經每個月固定匯款給父母三萬孝親費了... 如果此法可行,以後改兩筆匯,ㄧ筆匯ㄧ萬,ㄧ筆匯兩萬! ※ 編輯: mandel (223.143.194.183), 05/21/2016 17:46:09

05/21 17:43, , 5F
其實受薪階級只能習慣這樣的稅率,節稅幅度有限
05/21 17:43, 5F

05/21 17:51, , 6F
必要條件,會跟房貸利息相扣抵
05/21 17:51, 6F
但房貸利息要扣儲蓄特別扣除額,我儲蓄大於房貸,所以沒用! 所以才把腦筋動到房租!因為沒買房前是租屋,有固定列舉 今年報稅沒租金了,但房貸利息竟然無作用,才想此方法 ※ 編輯: mandel (223.143.194.183), 05/21/2016 18:02:52

05/21 18:34, , 7F
等等,有購屋就不能申報租屋 @@
05/21 18:34, 7F
所以我打算承租人用配偶或配偶的直系親屬,也會不行嗎? 明年報稅,也不會帶入購屋貸款的資料了,是使用自然人網路申報 ※ 編輯: mandel (223.143.194.183), 05/21/2016 19:52:34

05/21 21:22, , 8F
你都能到20%了 表示收入不算差了 這點稅就當作捐政府
05/21 21:22, 8F

05/21 22:08, , 9F
說明書上有寫:申報有購屋利息者不得扣除。
05/21 22:08, 9F

05/21 22:09, , 10F
房貸和房租是以申報戶為單位,換配偶或其他親屬也沒用
05/21 22:09, 10F

05/21 22:11, , 11F
老實說:中華民國萬萬稅,受薪階級節稅幅度有限@@
05/21 22:11, 11F

05/21 22:19, , 12F
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這兩個扣除額只能擇一
05/21 22:19, 12F
我知道兩者擇一,今年是第一年我有購屋利息 但我沒申報,報了也不能抵稅啊,被儲蓄扣除額吃光,就懶著key了 記得同一申報戶同時有租金支出和購屋利息支出可擇優報一種 應該不會強迫我只能申報購屋利息吧,星期一來問國稅局

05/21 22:50, , 13F
出租 就不是自用住宅
05/21 22:50, 13F
意思是說我會害父母房子房屋、地價稅增加,那我來算算增加多少成本 感謝提醒!google 說住宅若部分出租部份自用,只要把出租和自用面積寫上 依比例課稅,我想應該不會多於2萬4才對

05/22 03:00, , 14F
不用這麼麻煩吧...不要報購屋利息不就好了=_=
05/22 03:00, 14F

05/22 03:00, , 15F
就可以直接報租金支出了吧0.0
05/22 03:00, 15F

05/22 03:03, , 16F
不過每個月一萬塊你可能要參考看看附近租金的價錢
05/22 03:03, 16F

05/22 03:03, , 17F
太低國稅局會逕調,租金收入會變多
05/22 03:03, 17F
沒錯!就是這個意思,直接報租金 當作住父母房子是要付錢的,以前名義是孝親費,現在改叫租金 打契約,強迫付款XD ※ 編輯: mandel (223.143.194.183), 05/22/2016 07:27:24

05/22 19:19, , 18F
為什麼不直接父母都讓你報扶養就好?
05/22 19:19, 18F

05/22 21:52, , 19F
既然這樣幹嘛不乾脆三萬孝親費都當成租金? 可以扣更多
05/22 21:52, 19F

05/23 01:41, , 20F
樓上的...申報租金支出有上限 收入無上限 恩...
05/23 01:41, 20F
Yes, 上限12萬

05/23 06:23, , 21F
父母會變漏報租賃所得?
05/23 06:23, 21F

05/23 06:24, , 22F
啊抱歉沒看清楚
05/23 06:24, 22F

05/23 11:47, , 23F
你直接報扶養父母 你在補給你弟差額不就好了
05/23 11:47, 23F

05/24 00:57, , 24F
如果弟弟收入少了扶養母親的扣除額跳到12%咧...0.0?
05/24 00:57, 24F
此方法比扶養母親划算,租金12萬>8萬5+列舉健保+幾百塊的醫療 ※ 編輯: mandel (223.143.221.37), 05/24/2016 14:40:12
文章代碼(AID): #1NG2cBWl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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