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自用住宅重購退稅認定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倒數計時中)時間9年前 (2016/08/10 23:22), 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如果是適用舊制(購買已超過兩年)的房屋今年出售, 並於今年再購買更大的房子(總價比售價高), 是否可適用自用住宅重購, 於明年折抵地價稅跟所得稅?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是房子目前是我的名字,僅配偶跟小孩設籍在內, 本人還有老家另一棟房產,新購入的房子一樣只有老婆跟孩子會入籍, 請問這樣還可認定為自用住宅重購嗎? 因為印象中舊制的自用住宅好像不像新制那麼嚴格, 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就算,但今年剛好是新舊制交替, 不曉得自用住宅的認定要根據新制還是舊制.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6.71.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70842543.A.8FC.html

08/16 20:44, , 1F
1.應該可以,適用舊制重購規定(所得稅),地價稅應無
08/16 20:44, 1F

08/16 20:48, , 2F
2.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即可
08/16 20:48, 2F

08/16 20:48, , 3F
3.基本上新舊制重購是分開計算適用的
08/16 20:48, 3F
文章代碼(AID): #1NgqQlZy (tax)
文章代碼(AID): #1NgqQlZy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