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關於租賃與扶養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jcdai是高高在上的 讓人)時間9年前 (2017/05/30 23:52),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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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為大家好 小弟第一次申報扶養超過60歲的父母 對於報稅比較有問題的地方是 在父親的稅單當中有一筆租賃所得32832元是來自父親的公司 該公司的地址也是我們家的戶籍地 這間房子是父親的買 我想要問的問題是 1. 在網路申報第一頁的基本資料戶籍地是否承租 要選 是?不是? 2. 所得資料中的所得格式有51房屋[採標準費用率]與[逐項舉證費用] 該選那一項? 3. 不管我選以上兩項 都會出現收入總額/ 必要費用及成本 / 所得總額 / 扣繳稅額 但因為稅單中的租賃出現的是所得總額 可是所得總額無輸入金額 只能在收入總額填入32832元 但必要費用及成本變為 14118元 所得總額就變為18714元 請問第三項是這樣填的嗎? 謝謝各位 小弟下台一鞠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5.15.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96159558.A.0E3.html

05/31 07:12, , 1F
有承租就照實寫,沒有列舉費用就用標準(費用率43%)
05/31 07:12, 1F

05/31 07:14, , 2F
租賃所得會扣除費用率後才是真正的所得
05/31 07:14, 2F
文章代碼(AID): #1PBPL63Z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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