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買屋6年沒過戶 稅單成鐵證

看板tax (稅板)作者 (garbm)時間8年前 (2017/08/01 20: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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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屋6年沒過戶 稅單成鐵證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44516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稅單保管很重要!新竹林姓婦人7年前向姐姐的女婿陳男, 以370萬元買下1間公寓,事後卻遲遲沒有辦過戶,直到去年林婦想去辦, 陳男卻耍賴,新竹地院法官根據林女匯款記錄以及保存的歷年地價稅、 房屋稅單,確認房屋是林婦買的,判陳男應辦理過戶! 林女說,99年間發生車禍致行動不便,胞姐便主動提及女婿陳男名下 有電梯公寓1戶,願以370萬元價格出售,她考量原租屋處無電梯不利休養, 且本來就有買不動產給兒子的打算,因此決定購買與兒子一同入住, 只是未簽立書面買賣契約。事後陳男竟以各種理由拖延, 拒不履行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義務。 陳男則說,他從未同意以370 萬元價格出售房地,至於林女匯進妻子帳戶裡面的錢, 則是先前的借貸關係。 法官調查,陳男曾於去年向林女兒子表示「你講話怎麼這樣不客氣, 你辛苦,別人就不辛苦,房子我不賣了,你趕快找房子搬家 」、 「本金40萬,加預付款70萬我會還你…」、「6年了,一直不肯過戶」 、「這幾年不斷抱怨我們賣太貴」、「賣你們便宜還給你們嫌到爛」 等語,是由陳男自己於言談中提到不賣房屋、願歸還本金40萬元及自付款70萬元、 抱怨林女遲延 6年還不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等情。 況且,林女有提出100年迄今,每年的地價稅繳款書及房屋稅繳款書, 更能證明雙方就房地是成立買賣契約無誤。最後判決陳男應將土地 及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給林女。 彰縣稅收錢多出好多生錢有道 北市大降新屋稅率惹議 財政局要建商快降價賣房 議會大降建商囤房稅偷襲了柯文哲 北市大降建商囤房稅 3年內1.5% 單一且自住房屋稅 北市7月起降至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31.1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01591331.A.73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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