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所得稅扣除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Cassano)時間8年前 (2017/11/08 11:36), 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3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請教各位專家 小弟的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為30%, 但長兄因健康因素目前無所得(扶養兩名就讀國中、小的子女), 為負擔長兄經濟壓力,想以現金方式贈與兩位姪子作為教育使用, 已知贈與稅免稅額每人每年上限為200萬元, 想請教若以此方式贈與兩位姪子, 來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是否可以列舉扣除(列舉扣除似乎沒有此項)?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54.1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10112182.A.176.html

11/08 11:56, 8年前 , 1F
贈與上限是220萬
11/08 11:56, 1F

11/08 11:57, 8年前 , 2F
綜所稅與贈與稅是分開了,不應混為一談
11/08 11:57, 2F

11/08 13:42, 8年前 , 3F
贈與個人不能當作列舉扣除
11/08 13:42, 3F

11/08 21:13, 8年前 , 4F
樓上已經說明此法不可行,至於您出面撫養別人又另一回事了
11/08 21:13, 4F

11/08 21:13, 8年前 , 5F
舉證作業請做好...
11/08 21:13, 5F
文章代碼(AID): #1Q0dks5s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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