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的狀況是否需繳納稅務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堂)時間8年前 (2018/03/06 07:49), 編輯推噓2(206)
留言8則, 5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小弟目前的工作比較特殊,工作地點在台灣,但是薪水是發放美金,由香港公司發放美金 薪資到小弟的香港帳戶。 1. 這樣的狀況是否可以適用海外所得,綜合所得淨額小於670萬不課稅? 2. 人在台灣工作,但薪資發放到香港戶頭,是否需在香港繳納所得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192.1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20293743.A.087.html

03/06 12:30, 8年前 , 1F
台灣分公司?台灣子公司?又台灣事業目的?
03/06 12:30, 1F

03/06 12:38, 8年前 , 2F
在台灣沒有設立公司
03/06 12:38, 2F

03/06 12:41, 8年前 , 3F
有點類似自由工作者,但受到香港公司的委託在台灣處理事
03/06 12:41, 3F

03/06 12:41, 8年前 , 4F
情,委託費用則會匯到我的香港戶頭
03/06 12:41, 4F

03/06 16:25, 8年前 , 5F
不算海外所得。
03/06 16:25, 5F

03/08 00:04, 8年前 , 6F
勞務在台灣提供,似應算台灣所得?
03/08 00:04, 6F

03/16 10:52, 8年前 , 7F
香港是"收入來源地管轄權",為"屬地原則",薪資入香港戶頭
03/16 10:52, 7F

03/16 10:52, 8年前 , 8F
所以香港要繳所得稅(有源自香港地區的所得)
03/16 10:52, 8F
文章代碼(AID): #1QdTTl27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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