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購置房屋成交價低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罵丸)時間7年前 (2018/07/05 23:09), 編輯推噓0(006)
留言6則, 3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先進大家好 小弟有幾個問題想求解於PTT稅務大神們 若某甲於106年2月購入一不動產,實價登錄成交價為$950萬,持有並拉皮裝潢後,出售給 乙方,今日售價為$1380萬,但經房仲、代書與乙方溝通後,私下將簽約成交價降低為118 0萬,並由乙方私下交現金200萬於代書或甲方,代書告知可幫助甲方省稅金,乙方則不會 有損失(?,乙方一時好人好事答應。 問題1:請問乙方是否真的不會有損失嗎?我想到的是未來乙方要出售不動產的話,實價 登錄成本價會是大家都看得到的$1180萬,未來要賣會不好賣,另外若未來乙方房屋出售 價$1500萬的話,乙方則要課$1180與$1500價差的房地合一稅,等於是不是變相的把稅轉 價到乙方? 問題2:為來若子女要有繼承的話,他們會面臨到什麼問題? 問題3:若這完全違法的話,那代書、房仲、甲方各會面臨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問題4:我是不是還有漏了什麼沒留意到的? 我算了一下甲方省下了好多稅款,持有未滿兩年出售稅率35%,等於只要課$80.5萬的房地 合一稅,還不算裝潢成本可以抵稅的部份,且200萬現金獲利所得也完全不用納稅! 有請各位稅務大神了!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15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30803354.A.C3D.html

07/06 02:31, 7年前 , 1F
乙方也是協助逃漏稅的共犯。
07/06 02:31, 1F

07/06 23:00, 7年前 , 2F
難道甲方有給乙方好處? 有可能是當殺價的交換代價否則
07/06 23:00, 2F

07/06 23:01, 7年前 , 3F
乙方就真的吃大虧了比買貴還慘。
07/06 23:01, 3F

07/29 11:49, 7年前 , 4F
冤大頭
07/29 11:49, 4F

07/29 11:57, 7年前 , 5F
1.yes 2.繼承時公告現值(幾乎更低成本)
07/29 11:57, 5F

07/29 11:58, 7年前 , 6F
3.都有責任 包含你 4.我不想思考
07/29 11:58, 6F
文章代碼(AID): #1RFZIQmz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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