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夫妻合併申報海外所得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港島楂FIT阿叔)時間7年前 (2018/07/22 15:37), 7年前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2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對情侶都在海外工作,原本各自申報海外所得, 收入都大約在700萬左右,扣掉免稅額後, 多年來台灣這邊就只要繳幾萬塊 (當然,工作當地的所得稅還是要繳) 想問的是,假如這對情侶結婚,是不是台灣這邊 就必須合併申報,但免稅額仍然只有670萬, 也就是說,婚後台灣這邊的所得稅,會變成: 700*2-670=730*20%=146萬 等於收入沒變的情況下,只因為結婚, 就變成每年要多繳一百多萬的稅是嗎? 是否有任何方式,可以讓夫妻分開申報, 讓每人能獨立享有670萬的免稅額嗎? 還是,只能不結婚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77.126.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32245068.A.A72.html ※ 編輯: QueenHKASino (58.177.126.85), 07/22/2018 15:49:44

07/27 21:38, 7年前 , 1F
沒錯 婚姻懲罰 什麼爛稅法
07/27 21:38, 1F

08/05 06:40, 7年前 , 2F
國外來源所得已依所得來源國法律規定繳納之所得稅得
08/05 06:40, 2F

08/05 06:41, 7年前 , 3F
比例扣抵,一般來說外國所得稅都比台灣高,所以應該
08/05 06:41, 3F

08/05 06:41, 7年前 , 4F
不會繳到
08/05 06:41, 4F
文章代碼(AID): #1RL3HCfo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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