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網拍售物與賣出自己二手品的營業額計算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金屬史萊姆)時間7年前 (2018/09/24 04:53), 7年前編輯推噓2(2011)
留言13則, 3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本身有正職 我最近在做網拍,算是順手做興趣的,但是東西單價高所以營業額頗高 最近發現快到撞到平均六個月八萬的門檻了 倒不是心疼那1%,主要是懶得辦理稅籍,其實那時候根本沒想到過會撞到這門檻XD 所以這幾天在那邊算數字,打算壓一下避免超過 本身商品是類似大型布偶的東西 不過我自己也有在玩,只是挺喜新厭舊 所以換掉的時候會便宜賣掉自己的二手布偶買新的 想問的是這樣到底能不能算是出售非營利的二手商品 本身並沒有任何收購二手然後賣出的事實,而且我自己的二手售價至少都在一半甚至以下 有時候懶得等甚至是用送的(只收150包裝費加運費),真要以營利來說是虧到姥姥家了吧XD 6*8=48萬內的營業額,我賣掉我自己的二手品大約近2萬 只是我比較懶(當時沒考慮到),所以都是用同個露天帳號賣的 (話說我在猜露天推出業績計算的功能是不是就是為了給政府查稅資料XD) 因為都是同類型的東西,這個到底是只能被認定算在48萬內 還是可以主張這部分的金額是賣掉自己的二手品,不能算在營業額內呢? 另外想問如果我都有注意數字有壓住沒超過 那是否我只需要在年報稅的時候,把年營業額*6%算進個人所得裡面報稅即可? 希望各位能教導我一下,感激不盡 -- sent from my AN/PRC-7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8.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37735991.A.250.html ※ 編輯: a47135 (114.44.8.49), 09/24/2018 04:53:47 ※ 編輯: a47135 (114.44.8.49), 09/24/2018 04:54:15 ※ 編輯: a47135 (114.44.8.49), 09/24/2018 04:54:49 ※ 編輯: a47135 (114.44.8.49), 09/24/2018 04:55:31 ※ 編輯: a47135 (114.44.8.49), 09/24/2018 04:55:57 ※ 編輯: a47135 (114.44.8.49), 09/24/2018 04:59:33

09/24 08:54, 7年前 , 1F
只要經常性有買賣出都算的,所以還是控制下營業額比較妥
09/24 08:54, 1F
感謝回應,我覺得這樣我看還是跑一趟去辦理一下好了 晚上想了一下,好像這樣精算壓數字長久起來還比跑一趟麻煩 反正平均營業額最多就是8~20萬那個層次,不太可能超過 應該說前期賣得比較多而已,後面就趨緩了,我猜以後根本達不到平均八萬的層次 所以辦理稅籍之後,是不是就是按季稅局會給我營業額1%的稅單 然後我每年要把營業額的6%(純益率)併入個人綜所稅裡面計算這樣即可 在月平均營業額8~20萬這個層次的部分,我還有什麼漏處理的稅嗎? 另外如果之後很穩定的掉到平均月營業額8萬以下,還要做什麼應對嗎? 還是除非我不做了,不然之後不管營業額變化都是要繳那1%營業稅

09/24 11:57, 7年前 , 2F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規定課徵
09/24 11:57, 2F

09/24 11:57, 7年前 , 3F
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
09/24 11:57, 3F
我記得看查到的資訊是網拍每月銷售貨物的銷售額未超過新台幣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 元,可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 還是你說的不是我那文中提的那1%營業稅的部分? 如果你只是想說繳稅是義務,我文裡面也說了不是不繳而因為懶喔 就是有超過了會去繳(處理)的心態才會想去壓不是嗎 壓也不是改售價這種壓法,而是暫時不賣了,也就是限制自己的實質營業額 (畢竟只是做爽的不是專門靠著個過活) 除非我收集的資訊不足不然應該都是合法合理內的操作才是 當然,如果是我理解錯誤還請說明 ※ 編輯: a47135 (114.44.8.49), 09/24/2018 12:07:28 ※ 編輯: a47135 (114.44.8.49), 09/24/2018 12:10:29 ※ 編輯: a47135 (114.44.8.49), 09/24/2018 12:13:43 ※ 編輯: a47135 (114.44.8.49), 09/24/2018 12:15:55 ※ 編輯: a47135 (114.44.8.49), 09/24/2018 12:16:35 ※ 編輯: a47135 (114.44.8.49), 09/24/2018 12:19:07

09/24 12:54, 7年前 , 4F
每月銷售額小於20萬以下,得免用統一發票,適用小規模營業
09/24 12:54, 4F

09/24 12:54, 7年前 , 5F
人,銷售額由國稅局核定,每季寄發一次核通一次!
09/24 12:54, 5F

09/24 12:54, 7年前 , 6F
至於免辦登記,網路交易是以6個月(移動)平均計算銷售額!
09/24 12:54, 6F

09/24 12:54, 7年前 , 7F
被動繳稅並不麻煩!
09/24 12:54, 7F
了解了,感謝回應,這幾天會找一天請假去辦稅籍 想確認一下,要繳的稅部分,計算是否就是如上面我查到的所說 每月8~20萬的層級下 按季繳國稅局核定的營業額1%的營業稅 還有每年報稅的時候要把營業額的6%(純益率),報進個人綜所稅中 是否還有遺漏之處呢? 不是一個問題想重複問,只是因為沒人跟我說我這樣理解到底是Y還N所以不太敢確認XD 有勞了,感激不盡 ※ 編輯: a47135 (114.44.8.49), 09/24/2018 15:00:06 ※ 編輯: a47135 (114.44.8.49), 09/24/2018 15:01:40

09/24 19:00, 7年前 , 8F
所言甚是!
09/24 19:00, 8F
了解,感謝回應 ※ 編輯: a47135 (114.44.8.49), 09/24/2018 22:45:22

09/27 19:11, 7年前 , 9F
妳說妳沒收購的話,那賣的東西是哪來的= =?
09/27 19:11, 9F
沒收購是指沒收購二手品來賣 二手品來源是我自己玩膩了要賣的

09/27 19:23, 7年前 , 10F
你買自用的二手物還是要算入營業額裡,不管你最後是
09/27 19:23, 10F

09/27 19:23, 7年前 , 11F
不是送人,二手物免稅範圍只有衣物和一些日常用品
09/27 19:23, 11F

09/27 19:23, 7年前 , 12F
而已
09/27 19:23, 12F

09/27 19:23, 7年前 , 13F
賣,打錯
09/27 19:23, 13F
也懶得去算了XD,直接去報稅籍了 ※ 編輯: a47135 (114.44.17.221), 09/29/2018 01:20:47
文章代碼(AID): #1Rf_qt9G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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