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基本生活費差額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屋啦啦)時間7年前 (2019/04/30 15:33), 編輯推噓0(005)
留言5則, 1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想詢問以下觀念是否正確? =================================================== 基本生活費總額 - (免稅額+扣除額) = 基本生活費差額 在基本生活費差額 > 0 的情況下 使用列舉扣除額 與 標準扣除額 就變成沒差異 因為列舉扣除額大於標準扣除額的部分 會在計算時使基本生活費差額變少 到最後需繳稅額其實是一樣的(至少已第五式而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71.217.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56609608.A.068.html

05/01 22:41, 7年前 , 1F
其實官方把公式搞得很複雜
05/01 22:41, 1F

05/01 22:43, 7年前 , 2F
只要先判斷生活費差額是不是大於0 一般沒特殊狀況的都會
05/01 22:43, 2F

05/01 22:44, 7年前 , 3F
若是那就套 生活費*人頭+薪資特扣額+財產交易損失額
05/01 22:44, 3F

05/01 22:45, 7年前 , 4F
若否 則舊制 免稅額+全部扣除額 就是這麼簡單
05/01 22:45, 4F

05/01 22:56, 7年前 , 5F
其實差額也就是判斷有沒有超過 8萬3*人頭
05/01 22:56, 5F
文章代碼(AID): #1Sn_f81e (tax)
文章代碼(AID): #1Sn_f81e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