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外商公司配股所得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alaga)時間4年前 (2020/04/30 23:17), 編輯推噓4(403)
留言7則, 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我在美商公司,公司有配股,也有申報給政府作為員工獎金所得,我去年底有賣出一部分 匯回台灣,請問報稅時還要申報為海外所得嗎? 或是已經申報過所得稅所以不用重複申報呢? 因為只是賣出部分股票,要怎麼作證這部分 匯回資金是公司配股所得,已經申報過所得稅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5.28.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88259857.A.7FC.html

05/01 05:34, 4年前 , 1F
那不是海外所得 政府會覺得是在台灣勞力換成的收入
05/01 05:34, 1F

05/01 15:21, 4年前 , 2F
不需要報稅,因為公司把股票給你的當下已經根據當時
05/01 15:21, 2F

05/01 15:21, 4年前 , 3F
價值當作現金收入報給政府了
05/01 15:21, 3F

05/01 15:58, 4年前 , 4F
如果是RSU/ESPP就已經列入當年所得
05/01 15:58, 4F

05/01 15:59, 4年前 , 5F
如果是Option則是灌入該執行年度所得
05/01 15:59, 5F

05/01 15:59, 4年前 , 6F
同在美商 希望有幫到你
05/01 15:59, 6F

05/10 15:33, 4年前 , 7F
但 卡插進去讀 有列出來在所得 要刪掉嗎?
05/10 15:33, 7F
文章代碼(AID): #1UgkmHVy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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