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資誠:台商應關注大陸台幹個人所得申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4年前 (2022/05/04 09:3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資誠:台商應關注大陸台幹個人所得申報 2022-05-03 12:45 聯合報 / 記者 賴昭穎/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vderVj 一般匯算清繳判定流程。圖/資誠提供 近年全球疫情導致台商受到影響而難往返兩岸,產生許多個人稅務問題,例如短期出差中 國大陸遲遲無法返台,而成為稅務居民;或者長期未回中國大陸述職的台商,有薪資扣繳 及薪資以外的所得,不知如何申報所得稅。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徐丞毅表示,中國大陸個人所得分為綜 合所得(包括薪資所得、勞務所得、稿酬所得與權利金所得等)及分類所得(包括經營所 得、利息股息紅利、財產轉讓所得、租賃所得與偶然所得)兩大類。 一個納稅年度在中國大陸居住超過183天即成為稅務居民,應按納稅年度合併綜合所得計 算個人所得稅;非稅務居民則按月或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不論是否是中國大陸稅務 居民,均應分別計算分類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徐丞毅說,計算所得申報方式不僅有就源扣 繳,也有自行申報和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徐丞毅指出,目前匯算清繳可以通過網絡辦、郵寄辦、大廳辦的方式進行。特別是近年推 行的個稅App掌上辦理,便於納稅人在疫情期間無接觸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和其他涉稅 資訊的查詢。 對於其他申報方式,若在中國大陸無住所且有兩地支薪的台幹,可以選擇在自行申報繳納 稅款,或者委託境內雇主代為繳納稅款;同時,未委託境內雇主代為繳納稅款者,境內雇 主應當在相關所得支付當月終了後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相關所得資訊。 此外,薪資所得是否需在中國大陸納稅,是按照該人員實際工作地點及居住時間判斷。因 此,若台幹在中國大陸居住超過90天,即使薪資都是由台灣總部發放,仍視為中國大陸境 內的綜合所得,而需依法申報納稅。 徐丞毅表示,伴隨金稅四期重磅啟動,在資訊共享的趨勢下,中國大陸稅務監管勢必會愈 來愈嚴。中國大陸無住所外籍個人納稅規定複雜,除了個人所得稅以外,還可能引發的企 業所得稅問題,因此建議台商總部應與外派台幹充分溝通,協助判斷自身情況、所得屬性 及稅收身份轉換,以履行合規納稅申報義務。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28426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4.2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51628076.A.FED.html
文章代碼(AID): #1YSTWi_j (tax)
文章代碼(AID): #1YSTWi_j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