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因應房地合一2.0 會計師:售預售屋及紅單要注意稅法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06/01 09: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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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房地合一2.0 會計師:售預售屋及紅單要注意稅法 2022-05-31 10:03 聯合報/ 記者 賴昭穎/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OA6X0A 會計師提醒,民眾如果有在105年以後買進預售屋,而分別在去年7月1日前、後出售預售 屋,須注意買賣預售屋會因為取得時間及買賣時間不同,適用不同的所得稅申報規定。本 報資料照片 房地合一稅2.0去年7月1日開始施行,除了將適用高稅率的持有期間拉長以外,還把預售 屋(俗稱紅單交易)納入房地合一稅的範圍。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張智揚 提醒,民眾如果有在民國105年以後買進預售屋,而分別在去年7月1日前、後出售預售屋 ,須注意買賣預售屋會因為取得時間及買賣時間不同而受到影響,將適用不同的所得稅申 報規定。 張智揚說,在去年6月30日之前出售預售屋,屬財產交易所得,要在今年5月併入個人綜合 所得稅合併申報;如果在去年7月1日以後出售預售屋,則須於買賣交易日後30天內申報。 為提醒預售屋出賣人因不知新規定實施導致漏未申報的情況發生,財政部於5月26日發布 解釋令(台財稅字第11104501470號令),提醒個人及營利事業於去年7月1日以後至該解 釋令發布日前有轉售紅單,於今年6月30日以前自動補報及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免依所 得稅法相關規定處罰。 此外,去年平均地權條例發布施行第47-3條,已禁止紅單(購屋預約單)轉售給第三人, 若有違反規定,將按違規戶數裁處罰鍰。財政部在此解釋令一併指明若個人及營利事業因 違反上述規定轉售紅單,經相關主管機關科處之罰鍰,於計算上述紅單交易的所得時,不 得自課稅所得額中減除相關罰鍰。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協理楊華妃補充,財政部自民國99年起就已經將預售屋買賣資料 納入課稅資料的蒐集範圍,只要透過電腦資料庫自動查對預售屋買受人及交屋後登記所有 權人是否為同一人,就可以勾稽是否有買賣預售屋,所得人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為預售 屋買賣不須經過地政事務所登記,國稅局就掌握不到所得資料。因資料庫蒐集時程會導致 稅局有落後查核的現象,若於去年7月1日至5月26日間有出售預售屋,切記務必把握於今 年6月30日前自動補報免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35280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9.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54048764.A.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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