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已課徵證交稅 不能退還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06/13 12: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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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課徵證交稅 不能退還 2022-06-13 00:31 經濟日報/ 記者 翁至威/台北報導 買賣股票要課證券交易稅,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即使買賣雙方隨後「反悔」,決定取 消交易、解除買賣契約,原本已課徵的證交稅,不能要求國稅局退還。 中區國稅局表示,最近就有一件案例,甲公司出售未上市櫃股票給乙公司,並繳納證交稅 ,結果下個月甲公司因故與乙公司協議,解除股票買賣合約,返還價金,並申請退還證交 稅,但國稅局回復,雙方已完成交易行為並繳稅,不同意退稅。甲公司不服氣,向財政部 提出訴願、台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都被駁回,又上訴到高等行政法院,主張原本擬交易 的股票,尚未背書交割給乙公司,表示尚未完成交易,法律上應撤銷原本處分,給予退稅 。 然而法院判決指出,交易稅在買賣契約簽訂時,就已構成課稅要件,當下就產生證交稅債 權,即使後續股票未移轉交付或雙方解約,不影響原先證交稅課徵,甲公司在高等行政法 院仍敗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38300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1.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55093103.A.C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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