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退稅款列成本或費用減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06/15 08: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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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款列成本或費用減項 2022-06-15 01:16 經濟日報/ 記者 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公司或機關團體取得節能家電或車輛汰舊換新貨物稅退稅,不屬 於所得性質,應根據入帳情形,列為固定資產的成本減項,或費用的減項。 《貨物稅條例》提供節能家電、車輛汰舊換新等租稅優惠,不只是個人可享有,營利事業 、機關團體也能適用,國稅局提醒,要記得留意入帳細節。 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在適用這兩項租稅優惠時,當年度取得的貨物稅退稅, 是屬於購買貨物成本或費用的減少,而非所得,依規定無須依《所得稅法》規定填發免扣 繳憑單,而是要列為成本或費用的減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38846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1.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55254180.A.8B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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