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看房屋稅可議之處 難道只有雙哲市長的心是肉做的?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06/16 11:00), 編輯推噓-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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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屋稅可議之處 難道只有雙哲市長的心是肉做的? 2022-06-16 09:51 經濟日報/ 記者 仝澤蓉/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ZAgG76 陳冲指出,在執行面,房屋稅條例,本有許多可議可笑之處,北高兩市市長對自住房屋稅 優惠稅率,是具悲天憫人的胸懷,中央政府不應苛責。圖/資料照片 兩個星期前,房屋稅繳納期間剛過,媒體報導「全國僅台北、台南自住房屋稅打折」、但 「中央反對一稅兩制」。原來只有台北市、台南市給予「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房屋稅優惠 稅率,惟財政部表示依法無據,台北市政府則稱係依照2016年8月24日部函旨意辦理,財 政部也曾於2017年8月18日同意備查。中央地方各執一詞,行政院前院長、新世代金融基 金會董事長陳冲表示,無意介入行政爭議,但願藉此梳理一下房屋稅的根本問題,避免繼 續失焦。 自用房屋該課稅嗎?依土地法第187條,「建築改良物為自用房屋時,免予徵稅」 。自用 房屋供國民遮風蔽雨,仁民愛物,免予課稅,天經地義,也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精神。 那為什麼實務上又會有房屋稅?官員說,課徵房屋稅,依照房屋稅條例,是特別法,特別 法優先於普通法;但請想想,房屋稅的「徵收」,條例或許是特別法,但「自用」房屋的 「免稅」,土地法可是特別法! 其次,土地法第147條也有規定,「除本法外不得對建物征稅」,是否房屋稅條例在公然 挑戰土地法?是否房屋稅條例根本就不應立法?何況退一步說,土地法第147條的法律文 字與房屋稅條例第一條語氣類同,究竟何者是特別法?是否需要釋憲一番? 陳冲指出,也許有人會說,28年前曾有大法官369號解釋,認為房屋稅條例符合憲法第19 條(依法課稅),但該解釋避重就輕,完全未觸及憲法第15條關懷人權的高度,相信當今 憲法法庭,重視人權,對此爭議應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陳冲表示,民國82年,民進黨籍民意代表(包括陳菊等),曾發起抗繳房屋稅運動,約莫 同時,在立法院的民進黨委員也提案要求自用房屋免稅(參與聯署的有陳水扁、呂秀蓮等 ),雖然功敗垂成,但這些關懷人權的理想,應該還不會因自己執政就拋諸腦後吧!陳菊 、陳水扁、呂秀蓮如未忘初衷,不妨勇敢站出來,訴說一下29年前的熱情。 陳冲表示,房屋稅的稽徵,雖然法律基礎有嚴重爭議,歷來抗稅主張,不絕如縷。但自始 行政機關就呼籲,希望大家共體時艱,配合國家建設需求,以今年高達835億的房屋稅, 順民也都配合繳納。但政府在執行時,是否也應秉持謙卑、謙卑再謙卑的態度,盡量減少 自用僅有一屋的民眾,流動性的壓力?而對柯文哲 、黃偉哲兩位市長悲天憫人的胸懷( 只是打折而非免除),就不要苛責。 財政部既然可在法外認定「一人三戶」適用「自用」低稅率,就不要藉遵循法規之名,斥 責地方政府沒有折減的依據,至少地方首長的心還是肉做的。由房屋稅觀點看,雙哲是誰 ?北有柯文哲,南有黃偉哲。 至於在執行面,房屋稅條例,還有許多可議可笑之處,陳冲說日後將再擇機檢討 ,屆時 當可再一次驗證依法徵稅的原則,是否被遵守?看看誰的心不是人肉做的 ?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39197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3.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55348416.A.74B.html

06/17 09:01, 3年前 , 1F
根本問題就是陳冲想住豪宅又不肯繳稅啦
06/17 09:01, 1F
文章代碼(AID): #1Ygfp0TB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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