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列舉與標準扣除額要繳的稅額一樣?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一起來企埔里!)時間3年前 (2022/06/28 23:26),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今年申報撫養太太的外公、岳父、岳母、還在讀書的弟弟 列舉金額輸入總計約32.5萬左右,超過夫妻一起申報標準扣除額的24萬了 為何要繳交的金額 使用標準扣除額和列舉的一樣呢? 謝謝幫忙解惑喔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223.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56429964.A.36C.html

06/29 00:12, 3年前 , 1F
有些列舉有上限 被砍了你沒注意 要比對數字才知道
06/29 00:12, 1F

06/29 00:21, 3年前 , 2F
因為“基本生活費差額”的關係,扶養越多人越用不到列舉
06/29 00:21, 2F

06/30 00:43, 3年前 , 3F
同樓上,以後就先看這個,有超過就不用整理收據了
06/30 00:43, 3F
文章代碼(AID): #1YknsCDi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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