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債務人房屋稅籍證明 債權人不得申請查調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09/08 09: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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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房屋稅籍證明 債權人不得申請查調 2022-09-08 01:10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債權人已取得民事判決書、確定證明書或其他執行名義,可 以查調債務人的財產或所得資料,不過不包含債務人的房屋稅籍證明。 稅務局官員說明,依辦理規定,債權人只能調查債務人的財產或所得資料,而房屋稅籍證 明書不在調查範圍,加上房屋稅籍證明,只是證明房屋稅納稅義務的履行,因此不能以房 屋稅籍證明作為債務人的產權文件。 不過,如果債務人屬於強制執行,債權人確實有查詢債務人房屋稅籍證明書的需要,仍可 請執行法院,依《強制執行法》第19條規定,經執行法院認有調查必要時,可經由法院函 文稅捐稽徵機關,提供相關課稅資料。 另外,依照民法規定,不可以執行的債務人財產有勞工之退休準備金、退休金及請領退休 金之權利、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等,其餘債務人所有的財產均可強 制執行,例如:存款、薪資、股票、動產、車輛、不動產等。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59674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0.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62600045.A.E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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