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分居配偶報綜所稅 四樣態可各自辦理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09/16 09: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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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配偶報綜所稅 四樣態可各自辦理 2022-09-16 00:08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北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採家戶申報制,夫妻存在婚姻關係,除了符合財政部訂定「 配偶分居可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認定標準」外,都應與配偶合併報稅。 國稅局指出,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如果在年度中結婚或離婚,在辦理該綜所稅申報時,可選 擇分別或合併申報;但是,若分居的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有以下情形就可各自辦理綜所 稅申報。 分別為一、符合《民法》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向法院聲請宣告採 用分別財產制者;二、符合民法不繼續共同生活達六個月以上,經法院裁定為未成年子女 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者;三、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取得通常保護令者。四、取得前 款通常保護令前,已取得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61600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5.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63291601.A.EE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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