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個人以不合理代價轉讓未上市股票 要報繳贈與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09/23 10: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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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以不合理代價轉讓未上市股票 要報繳贈與稅 2022-09-22 11:08 聯合報/ 記者 賴昭穎/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rRVjv1 官員提醒,民眾若有轉讓未上市(櫃)且非屬興櫃公司之股份,轉讓價格若明顯低於資產 淨值,涉有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應課徵贈與稅。圖/南區國稅局提供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官員表示,個人將持有未上市(櫃)且非屬興櫃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以顯著低於公司資產淨值的價格出售給他人,屬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應以出售 價格低於公司資產淨值的金額為贈與金額課徵贈與稅。 官員說,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其差額部分, 以贈與論;另依遺贈稅法施行細則第28條及第29條規定,有關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之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價額,應以贈與日該公司之資產淨值估定。 官員舉例,王先生持有發行股數100萬股的A公司90%股份計90萬股,他於110年間以每股10 元出售45萬股給姪子,稅局查到王先生出售股份當天,依A公司資產負債表核算之資產淨 值每股為50元,顯見他約定買賣價格與股份價值顯著不相當,差額視同贈與行為,核定王 先生漏報當年度贈與額1800萬元【(每股淨值50元-約定買賣價格10元)X45萬股】。經 輔導王先生辦理補申報後,他申報繳納贈與稅158萬元。 官員呼籲,民眾若有轉讓未上市(櫃)且非屬興櫃公司之股份,轉讓價格若明顯低於資產 淨值,涉有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應課徵贈與稅,請民眾留意。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63138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7.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63899740.A.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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